随着房地産行業的快速發展,人們對于住房的要求也是 越來越高了,買房時不僅看房子的基本條件,還比較關注物業方面,現物業服務行業規模不斷壯大,同時也暴露了物業企業服務水平參差不齊,服務雙方矛盾糾紛不斷增多等。最新物業條例鄭州市日前公布關于《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簡稱《條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通告,其中物業服務企業服務的是物業管理區域内業主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中的共有部分,業主對共有部分的共同管理權利是通過參加業主大會會議實現的,而且還規範物業服務企業被炒交接問題物業開支要公開,《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明确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時應當履行的交接義務,明确列出了物業服務人在退出物業管理區域時應履行的義務。
國家對物業進行約束國家對于物業有了新的約束,隻要物業幹實事,相信拖欠物業費的事情會越來越少,其中條例中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不得以部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不配合管理等為理由減少服務内容或者降低服務質量,不得采取中斷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方式限制或者變相限制專業服務,還有就是原物業服務人拒不移交有關資料或财物的,或拒不退出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委員會可以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區縣(市)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報告,并向轄區公安部門請求協助。
新增物業管理區域内禁止行為通知中還規定,業主在享受物業服務的同時負有按其合同規定繳納費用的義務,物業公司可以根據管理需要在合同規定範圍内采取相關管理措施,還明确物業服務人、專業經營單位、用戶的收費關系 ,按規定物業服務人接受專業經營單位委托代收費用的,供電,供氣,供熱,有限電視等單位向最終用戶收取相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的費用,而且還新增物業管理區域内制止行為,例如在物業管理區域内私行架設電線、電纜;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内存放電動自行車或為其充電;作用鄰居采光通風;私行改變房屋用途,将住宅變為非住宅,投身餐飲、生産加工、歌舞娛樂等經營活動;違反規定飼養動物,幹擾他人正常生活,這些都不再允許。
資金流水公開透明國家對物業的這次調整,能夠大大的改善其與業主的關系,而且所有的資金流水都公開透明,針對當前業主共有資金管理不夠透明,部分物業企業或者業委會侵占共有資金的突出問題,《條例》規定了共有資金的來源、管理、用途、使用和公開等制度,對違反共有資金制度的行為設立了法律責任,所以大家以後會有很多福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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