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繁體字為“麐”,音與“麟”同。在東漢許慎所著的《說文解字》裡,把“麟”解釋為大牝鹿,也就是大母鹿,從鹿粦聲。其繁體字“麐”,則解釋為“牝麒”,即雌性麒,從鹿吝聲。
年輕的母鹿
如此看來,麒麟在早些時候實為鹿,雄性稱“麒”,雌性為“麟”。是後來才被“神化”為瑞獸,并成為一種集龍頭、鹿角、獅眼、虎背、熊腰、蛇鱗、馬蹄、牛尾于一身的吉祥之物。還跟子孫繁衍、興旺牽扯起莫大幹系,比如“麒麟送子”、“喜得麟兒”、“麒麟才子”之流。
這種神化“麒麟”以成為一種文化現象的過程,具體是怎樣的呢?這還得從《詩經·國風·周南》裡的《麟之趾》篇說起。該詩原文如下:
《麟之趾》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中國麒麟
如果仔細翻檢過先秦古籍,你就會發現,關于“麒麟”的神話,實際上是漢代才被創造出來的。老實說,在筆者寫上古神話研究系列文章的時候就發現,漢代是個喜歡創造神話的年代,尤其是西漢時期。
粗略地說,這也許是秦朝始皇帝一把大火的緣故。先秦典籍被焚燒殆盡,漢時的很多後起之學,急于在各方面建立自己的文化傳承體系,但又多有缺漏,隻能靠腦補。這一點在《毛詩序》試圖建立一個“詩教體系”中也有所體現,魯、齊、韓三家詩偏好的“谏政說《詩》”傳統也是一個有力證明。
麒麟石像
思緒翻騰,說多了點,回歸正題。為什麼說“麒麟神話”是漢代創造的呢?它和《詩經》中的《麟之趾》又有什麼關系呢?
我們先看第一個問題,即:麒麟神話是漢代創造的原因。
第一個原因,在甲骨文、金文中,沒有麒麟二字,《詩經》中也隻有“麟”字而無麒麟并舉,這說明春秋中葉以前還沒有以麒麟為名的動物。要知道,在《詩經》中,是毫不避諱使用草木蟲魚鳥獸全名的,如“螽斯”,如“芣苢”,如“雎鸠”等。所以,《麟之趾》中的“麟”是否等于神獸“麒麟”,還有待商榷。
即便是不少人認同的屬于麒麟起源典故的“西狩獲麟”事件,在《春秋》的記載中也隻出現一個“麟”字。不過,此事件對後世的影響極大,麒麟作為“仁獸”的觀點大抵便出于此。後人為了紀念此事,也多番修葺“獲麟台”,曆代文人也先後接棒,寫下相關詩詞無數,麒麟便是不成神獸也成神獸了。
十三陵一般神聖的方式
第二個原因,在先秦古籍中第一次用“麒麟”一稱的是《孟子·公孫醜上》,但它的觀點确是“麒麟之于走獸,類也”,隻不過麒麟更加出類拔萃而已。換句話說,在《孟子》成書的時代,麒麟還屬于“走獸”的一種,并非玄而又玄的“仁獸”。直到比《孟子》稍晚些的《禮記·禮運》篇,才開始宣揚麒麟為靈物,即後來常說的:“麟鳳龜龍,謂之四靈”。
我們知道,《詩經》中最晚的詩歌是春秋中葉時期的作品。而在前述中,“麒麟”一詞最早出現在戰國時期的《孟子》中,它變成神獸則更晚,是在戰國末年或秦漢之際的《禮記·禮運》篇中。那麼,用神獸“麒麟”來解釋《詩經·麟之趾》中的動物“麟”,不是很荒謬的事情麼?
麒麟
當然,我們得承認《詩經》中的“麟”發展成“麒麟”之稱的可能性,就像《詩經》中的“芣苢”改稱為“車前草”一樣。畢竟,對物的稱呼是人類不同群體因地、因時制宜而命名的,同一事物叫法不同太正常了。隻要你想,你可以不把桌子稱作“桌子”,你可以自主命名它,隻不過與人交流的便利就沒有了。你也可以與人共享,獲得部分群體的認同,那你的創造就成了一定圈子使用的“黑話”或“暗碼”了。
不過,這可是一件很考驗你創造力和影響力的事情,也是一個很簡單又容易被忽略的道理。此處且不說命名的具體道理,回到“麟”與“麒麟”上來。如果說“麟”就是後來的“麒麟”,那必定涉及某種動物的名字變化,那這種動物也一定是現實中存在的一種動物。而且,就詩歌文本内容來看,這種“麟”也是客觀存在的,否則不可能具體詳細地描寫出“麟”的“趾、定、角”。
龍為首的獨角獸稱為麒麟或麒麟雕像
所以,有理由認為,麒麟神話是漢代才被創造的:其發端是與孔子相關的“西狩獲麟”事件,其最早作為“靈物”記載的是《禮記·禮運》篇,但真正與君主“仁政”聯系起來的是司馬遷的《史記·孔子世家》。東漢以後,其神話程度更是越來越高,逐漸成為今天所熟知的“仁獸”形象。
“麟”被神化為“麒麟”的過程,其實就是儒家“仁政”等思想與具體動物相結合的産物,是儒家政治思想體系構建的一個環節。
那它和《詩經》中的《麟之趾》又有什麼關系呢?
上面說過,“麟”不是麒麟,而是一種現實中的動物鹿,如果對它加以細分的話,那它應該是指鹿中的佼佼者——比較大的鹿。它和麒麟的關系很密切,說成是麒麟的動物原型也不為過。這一點反倒好理解,單從“麒麟”二字的偏旁“鹿”字,也能得出結論。這兩個字都是形聲字,形旁為鹿,聲旁分别為“其”和“粦”,根據“形旁表意,聲旁表音”的一般規則,可知“麒麟”與鹿的關系。
梅花鹿
那麒麟的神話形象和《麟之趾》的鹿為什麼會有關呢?從“喜得麟兒”、“麒麟送子”、“麒麟才子”之類的詞可以看到,麒麟與家族子孫繁衍、興旺、發迹有關。而《麟之趾》恰恰反映的就是祈盼子孫興旺的詩歌,核心詩句為每章詩歌的第二句,即“振振公子、公姓、公族”句。
根據《詩經·螽斯》,“振振”理解為盛多的樣子,解釋為子孫興旺。而公子、公姓、公族,三者并論,實為同類。
公子,先秦時期稱諸侯的兒子為公子,便是女兒也稱為女公子。所以,此公子實指諸侯家的孩子,此公即諸侯。那麼,公姓,便是指諸侯或君王的同姓;公族即諸侯或君王的同族。雖分子、姓、族,總是一個公。換言之,此三句詩,大概都等同于今天的振興家族意。從小家到大家,都要振興。
駝鹿
這就是詩歌《麟之趾》的主旨情感。而它表達情感的方法比較特殊,具體是:三次借用“麟”之物(趾、定、角);三次借用公之“子”、之“姓”、之“族”;三次吟詠“于嗟麟兮”。關于“麟”的部分,都借助了同一個起興對象“麟”,即全詩六處用“麟”字。
于是,“麟”自然發展成子孫興旺、子孫有為的代名詞。經過歲月的沉澱和積累,“麟”也由單純的“傻鹿”神化為“仁獸”麒麟,也吸納了更多的儒家文化及其他文化,最終演變成如今模樣。
至于“麟”之“趾”,則是腳趾的意思;“麟”之“定”,則是額頭;“麟”之“角”,就是角。這三者與“公子”、“公姓、“公族”三者,可一一對應。後三者作為周時宗法制下大家族的一份子,便如同“麟”的部分身體一樣,起着支撐家族生存繁衍的作用。
獐鹿
當然,這最後一點或許有些過度解釋的嫌疑了。不過,這都是筆者一家之言,敬請斧正!
關于《詩經》中的《麟之趾》篇,筆者想說的暫時就是這些!歡迎來信探讨、交流!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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