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什麼是妒忌?
答:妒忌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妒忌的人感到别人的成功貶低了自己,這一成功正是他自己想要取得的。他貶低他人或他人的成就,以此來彌補他們自己認為損失了的那些東西。亞裡士多德說,妒忌是對自己同胞所犯的罪行。也就是說,人最容易對與自己相象的人産生妒忌。比如,我不喜歡打棒球,所以某個運動員打出個本壘打以後無動于衷。但是,如果我隔壁的一位教授獲得本系最佳研究項目獎,那對我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很不幸的是,我們在世界中的地位都是相對的。如果你認識的一個人考入了第一流的醫學院,而你卻沒考上,那你一定有許多難言之苦;如果你和他都沒有考上,那你就感到輕松多了。
問:那麼從本質上說,妒忌就是你看到與你有相同的目标和志向的人取得成功而産生的不适感,對嗎?
答:是的,但這還不夠。這種感覺還必須是不當的。如果有一位同事工作中作弊,捏造資料而得逞,我會感到痛恨。但這不是妒忌,而是義憤。
妒忌可能以多種面目出現,或是對他人的工作诋毀和破壞,或是對他人思想的中傷。妒忌感也不一定溢于言表。
問:妒忌可不可能以佩服的形式出現?
答:那不是妒忌。可能我們會脫口說道:“真羨慕你去度假。”或“我真羨慕你的新工作。”其實這不是妒忌,而是美言。在這種情況下你真正要表達的是你很欣賞他的好運氣,你都快要妒忌他了——雖然你沒有。
問:妒忌是一種很普遍的情感嗎?
答:沒有人作過調查,但我不能想象有誰從來沒有體驗過妒忌。這是因為人們是相互關聯的,能夠相互比較。作為一個人,我可能同全世界的人比較;作為一個男人,我可以同一半人類比較;但作為一個心理學家,我隻能同很少一部分人比較。人們可以比工作、比薪金,幾乎什麼都可以拿來比,這就是産生妒忌的基礎。
問:妒忌會引起什麼樣的行為呢!
答:有時會使兩人之間的關系發生變化。例如,在你的朋友赢得一項大獎之前,你認為他很有魅力;而現在你不再對他感興趣了。或者,在某人取得成功以後,你可能會發現你在躲避他。這兩例中沒有直接拆台的現象,但這是妒忌。
問:妒忌會使人發憤嗎?
答:會的,這樣我們就不應該再稱為妒忌了。很久以來,人們就用發憤的方法來把妒忌轉變成比賽或競争。另一種方法是把目光集中在他人的成就上,以此來估量自己的缺點。這可能造成妒忌,但也可能是單純的欽佩,雖然要帶上些苦澀的味道。
我們來看看以下兩個例子。作家愛德蒙德·威爾遜在一封信中描述了讀《偉大的蓋茨比》的書稿是怎樣使他難過的:“昨晚,我看過我的校樣以後又重讀了《偉大的蓋茨比》,我懷着沉痛的心情想道,與拙著相比,他的文氣和戲劇場面是何等的好!我隻希望我能給我的書以活力,使它充滿激情,希望我能精确地運用技巧,能象他那樣!”威爾遜的沉悶心情是很明顯的,但沒有絲毫的妒忌。
但是,從約翰·波瓦斯的小說中可以找到另一個例子:“他的家庭極為富有,他英俊聰睿,他是個出色的運動員,他能同時演奏17種不同的樂器。最糟糕的是本甯格伯爵那宜人的性情誰都不能不喜歡,我也不例外。有他在身邊實在使人提不起精神。”這段話說明,波瓦斯筆下的人物确是在妒忌。他暗自指責本甯格,說本甯格令人沮喪——這實際上是沒有根據的。
問:妒忌的破壞性如何?
答:妒忌給人們帶來雙重的晦氣,贻害雙方。首先,它是對與你相象的人,往往是你的朋友和家人犯下的罪過。有時你本應同他們分享歡樂,可你卻冷落了大家。其次,它又贻害妒忌者本人,從某種意義上講,它比情欲、貪婪更壞。
問:妒忌會引起暴力嗎?
答:有時會。德國社會學家海爾馬特·施奧克收集了許多事件的報道,都是關于那些承認自己是出于妒忌的人所做的事情,其中包括謀殺。在聖經中也有這樣的故事:該隐殺死了亞伯,就因為上帝更喜歡亞伯的供品。
問:人們怎樣才能控制妒忌,至少控制其具有破壞性的一面呢?
答:有時反省一下,看看自己是否在妒忌是有幫助的。我記得在作研究生的時候我妒忌過我的一個同學。他的論文通過了,而我還在找題目。但是意識到這是妒忌就能幫助自己控制住它。如果我當時沒有意識到:我可能會遷怒于我的朋友,或诋毀他的計劃,以及我萌芽狀态的妒忌情緒,我就不會找到我的理想的論文題目——關于妒忌的研究。
問:如果你是被妒忌的對象該怎麼辦?
答:一個辦法是盡量談一些對方的知識和優點。如果可能的話,你還可以談一談他怎樣幫助你取得成功;或誠摯地邀請他和你一起慶祝你的成功。所有這些都是很微妙的。當你把大家拉在你這一邊,有他們分亨你的成功的時候,你提高了他們的地位,就有可能消除危害你們關系的緊張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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