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中的滅火器具平時不被人重視,但在發生火災時能大顯身手,利用滅火器能及時撲救初期火災,如果沒有滅火器或滅火器失效,可能就會導緻火災蔓延擴大,從而釀成災害,造成财産甚至人員的傷亡。所以滅火器配置好以後,我們就要維護好它,使其保持最佳狀态,一旦使用就能發揮作用。下面我就來談談滅火器的的檢查、維修、報廢是怎麼規定的。
一、滅火器的檢查
1、滅火器的材料與器材的檢查
a、對滅火器準入文件、出廠合格證、相關質量證書進入檢查,判斷滅火器是否符合規定;
b、對滅火器的生産日期、維修日期和銘牌等進行檢查,查看是否符合規定;
c、對滅火器的數量、滅火級别、類型和規格等進行檢查,查看是否符合場所的具體要求;
d、對滅火器筒體缺陷、機械損傷進行檢查,判斷是否符合規定;
e、對滅火器的保險裝置進行檢查,查看是否完好;
f、對滅火器壓力表的指針進行檢查,查看是否在壓力表的綠區範圍内;
g、對推車式滅火器行駛機構進行檢查,查看是否完整好用。
2、滅火器箱的檢查
a、對滅火器箱的出廠合格證、型式檢驗報告進行檢查,查看是否符合規定;
b、對滅火器箱機械損傷、明顯缺陷進行檢查,查看是否符合規定;
c、對滅火器箱的開啟靈活進行檢查,查看開啟是否靈活。
3、滅火器附件的檢查
a、 對固定、支撐滅火器的托架、挂鈎等是否滿足規定要求進行檢查,并對固定、支撐的機械損傷、明顯缺陷、出廠合格證等進行檢查,查看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b、對滅火器的發光指示标志的缺陷和損傷進行檢查,并對發光指示标志的型式檢驗報告、出廠合格證進行檢查,查看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二、滅火器的維修
1、存在機械損傷、明顯鏽蝕、滅火劑洩露、被開啟使用過或符合其他維修條件的滅火器應及時進行維修。
2、水基型滅火器出廠滿3年應進行維修,首次維修後每年均應進行維修;
3、幹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以及潔淨氣體滅火器出廠滿5年應進行維修,首次維修後每滿2年均應進行維修;
三、滅火器的報廢
1、政策要求不給用的需要報廢
a、滅火器内的滅火劑是酸、堿的;
b、滅火器内的滅火劑是氯溴甲烷、四氯化碳的;
c、滅火器内的滅火劑是化學泡沫的;
d、其他國家政策明令淘汰的滅火器。
2、滅其本身出現問題需要報廢
a、滅火器的同體鏽蝕超過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的、或滅火器筒體表明有凹坑的;
b、 滅火器的筒體受到嚴重機械損傷的或明顯變形的;
c、滅火器 無洩壓機構或滅火器的器頭存在裂紋的;
d、滅火器的筒體結構不合理;
e、手提式滅火器沒有間歇噴射機構的;
f、 滅火器的生産廠名稱、出廠日期鋼印不能進行識别的;滅火器的銘牌看不清或銘牌脫落的;這是保證滅火器不是三無産品,且經過廠家嚴格檢測的。
g、 滅火器的筒體進行過有補綴、銅焊、錫焊等修補操作的;有這些修補操作,就不能保證筒體的強度。
h、 滅火器在火中被燒過。這種滅火器由于筒體鋼材過火,不能保證其強度,故應報廢。
i、滅火器超過使用年限的,一般幹粉滅火器、潔淨滅火器使用年限是10年,水基型滅火器時6年,二氧化碳滅火器是12年。所有年限都是從出廠日期開始計算的。
隻有建築滅火器的安裝配置質量和安全使用均滿足規範要求,我們配置的滅火器才能及時有效地撲滅建築場所的初起火災,才能盡量減少火災造成的危害,才能保護人身和财産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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