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并不大,心态卻變老:新型“老幹部”為何早早“躺平”
半月談記者 向定傑 韓朝陽 丁怡全
“老幹部”原指體制内年紀較大、資格較老的幹部,但半月談記者在多地采訪中接觸發現,一些幹部年齡不大卻“未老先衰”。這些人時常以“老幹部”自居,對待工作缺乏動力和熱情,表現出“無欲無求”的狀态。如何讓新型“老幹部”重拾幹事創業的激情,考驗着基層治理能力。
“中堅力量”有了“中年危機”
年紀輕輕就口口聲聲歎老、賣老,領導“推一下動一下”,不願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技能,遇到任務躲着走、求個無事一身輕……中青年幹部本應是各單位的骨幹,但一些人在工作上越來越不在狀态。
“剛上班還嫌棄那些甩鍋的‘老鄉鎮’,現在幹幾年後也有些理解他們。”西部某鄉鎮一位90後黨政辦工作人員說,在鄉鎮待得時間長了,很多人心态都會變,甘願守着一畝三分地,早早地就進入了“中年危機”。
貴州某地一位區政府領導在經濟運行調度例會上表示,他剛到任不久,就發現部分基層幹部不想幹事、不願幹事的思想一定程度上存在,認為“不洗碗的不會打爛碗”。
“一些幹部生怕自己的特長被領導發現。”該領導告訴半月談記者,一些單位物色辦公室主任、工作站站長人選都不好找,“有時還要靠人情,局長提前請吃飯,做通了思想工作,他們才肯來”。
河南一位參加過駐村扶貧工作的基層幹部說,一些長期在鄉鎮一線摸爬滾打、經驗豐富,且年富力強的中年幹部,本應是鄉鎮工作的中堅力量,但由于超齡晉升無望,工作熱情逐漸消退。
這些年輕“老幹部”的行事做派也影響着單位的工作氛圍。河南某地一位鎮黨委書記将當地幹部分為三種類型,積極進取型、老實守攤型、消極懈怠型。她認為,消極怠工型的幹部雖然不多,但會影響周邊人員幹事創業的積極性,容易成為工作矛盾産生的源頭。
“鄉鎮開大會、下面開小會,不幫忙還添亂。”中部省份一名縣級機關幹部說,一些中年幹部拿了工資不幹事,不積極配合領導班子,影響工作正常開展,有的鄉鎮隻能把幹事崗位調整給新進人員。
“事多錢少沒前途”,
倦怠感由來已久?
部分基層幹部直言,“躺平”心态其實由來已久,近來有加劇趨勢。一些新型“老幹部”認為,與其身心俱疲,不如享受生活,升職、加薪、幹事都“道阻且長”。
——職位升遷無盼頭。中部地區一名鎮長說,目前年齡在40歲上下的基層幹部,确實面臨升遷困難。單位從講究論資排輩到過于強調“幹部年輕化”,讓一批幹了十幾年的人不自覺地處于尴尬境地。
“副科35歲是個坎,正科45歲是個坎,如果到點了沒有提上去,後面就難了。”西部某鄉鎮一名黨委副書記說,前段時間地方換屆過程中,組織部門有硬性要求,比如35歲以下、初始學曆本科要達到一定比例,一下就卡住了很多中年鄉鎮幹部。
——待遇落實遇難點。中部省份一名縣級機關幹部說,當地2017年開始施行職務和職級并行,政策規定參加工作滿12年的公務員可申請享受副科級工資待遇;在此基礎上,又幹滿15年的公務員,可申請享受正科級工資待遇。但不少單位2019年之前就已把名額用完,甚至嚴重超額,導緻現在已經沒有申請機會,對于不少35歲至45歲的基層幹部而言,唯一的念頭也落空了。
——權小責大不對等。“這些年我在調研過程中發現,不少鄉鎮幹部,包括副鄉長、副鎮長,誰身上要是沒背幾個處分,都覺得不可思議。”河南省社會科學院政治與黨建研究所副研究員劉剛認為,下邊“躺平”和上邊折騰是一個問題的兩面。本來基層幹部事務就比較瑣碎、繁雜,又疲于應付各種形式主義耗時耗力,還面臨着過頻過嚴、過寬過泛的問責督導。
“有些所謂的幹勁消退現象,實際上也是處理某些工作的無奈之舉。”西部一名副鎮長說,目前面對基層、面對群衆、面對負責的一件件具體事情,缺少足夠的自主權,很多簡單問題限于繁瑣的程序規範反而不好解決。
讓有為者有位,讓吃苦者吃香
要培養讓幹部跳起來摘桃子的積極心态,扭轉新型“老幹部”躺平現象。受訪人士指出,需要進一步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推動形成“權、責、利”對等協調的機制,真正讓想幹事的人有機會,能幹事的人有平台,幹成事的人有地位。
“幹部肯不肯幹事,關鍵還是一個思想問題。”雲南某地市委組織部負責人表示,過了特定年齡沒有獲得提拔就立刻躺平的現象在當地并不多。他建議,首先要提升幹部隊伍的黨性修養,一級幹一級的事、一級有一級的擔當。其次,還要通過考核指揮棒,樹立優先提拔一線幹部的導向,尤其是注重工作經曆上是否經過艱苦複雜崗位鍛煉和吃勁崗位考驗。
“既要講初心情懷,也講正向激勵。”劉剛認為,要繼續探索完善職務和職級并行制度,将容錯機制和糾錯機制落到實處,進一步探索清單式管理,明晰職責權限,讓無所事事、消極怠工、應付了事的幹部有恥感。
貴州大學基層社會治理高端智庫副主任、研究員段忠賢表示,提振幹部狀态需要聚焦職業前景不佳、晉升渠道狹窄、工作待遇低等症結,在法律與體制上賦予基層更大的自主權和能動性。這才是穩定幹部隊伍,提升基層治理現代化的根本之路。年輕的“老幹部”們也要主動撕下标簽,充分發揮特長優勢,在幹事創業中找到人生價值。
(刊于《半月談》2021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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