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法律文書送達效率和市場主體履約守諾的誠信意識,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與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簽訂《關于推進企業等市場主體法律文書送達地址承諾确認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并自2020年4月10日起實施。
該《實施意見》要求企業在辦理設立、變更、備案等登記業務時,承諾一個送達地址,作為今後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
2021年,全市法院通過北京法院集約送達一體化平台使用企業等市場主體上述各類承諾确認的地址進行電子送達 499 次、法院專遞送達 2796 次。
下面,就《實施意見》中與企業等市場主體密切相關的重要問題進行解答。
1. 建立企業等市場主體送達地址承諾确認工作制度對企業有什麼好處?
建立法律文書送達地址承諾确認制度,既可以方便外界與企業取得聯系,提高法律文書送達效率,減少解決糾紛的時間成本,還可以增強企業誠信意識,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避免因公告送達、缺席審理而給企業合法權益造成的不利影響。
2. 企業承諾确認的送達地址适用于哪些法律程序?
一是适用于北京市各級人民法院的一審程序、二審程序、執行程序和審判監督程序等;二是适用于北京市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送達法律文書。
3. 企業等市場主體如何承諾确認送達地址?
《實施意見》規定了默示承諾和明示承諾的兩種方式。
具體來講,一是企業等市場主體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設立、變更、備案等登記業務時,其登記的住所為依法以默示方式承諾确認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
二是企業等市場主體在住所外,還可能存在一個或多個辦事機構等其他地址,《實施意見》規定,企業等市場主體在依法登記的住所之外,可以通過北京市企業登記e窗通服務平台“法律文書送達地址”專欄另行填寫其他真實有效的地址,作為承諾确認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
4. 在承諾确認送達地址時,是否支持電子送達?
支持。企業等市場主體同意适用電子送達的,在北京市企業登記e窗通服務平台“法律文書送達地址”專欄中填寫的企業電子郵箱等,視為其确認的電子送達地址。
人民法院在送達時将優先适用電子送達。
5. 企業參加訴訟後,是否可以确定涉訴具體案件的送達地址?
可以。企業等市場主體參加訴訟後可以填寫《送達地址确認書》,向人民法院确認涉訴具體案件中本單位的送達地址。
在該具體案件中,人民法院将按照企業在《送達地址确認書》中确認的地址進行送達。
企業等市場主體委托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的,訴訟代理人在具體案件中确認的企業等市場主體送達地址視為該主體在本案的送達地址。
6. 法律文書送達地址的優先次序,《實施意見》是如何設置?
《實施意見》規定了四種法律文書送達地址,分别為:
1、企業等市場主體登記的住所為依法以默示方式承諾确認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
2、企業等市場主體如果另行填寫的其他法律文書送達地址,将優先向該地址送達;
3、企業等市場主體如果同意電子送達,且填寫了電子郵箱等送達地址,将優先采用電子送達方式;
4、參加訴訟後,企業等市場主體或者其代理人可以通過填寫《送達地址确認書》,确認企業在具體案件中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
換言之,企業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的優先次序是:企業或者其代理人在具體案件中的确認地址、電子送達、企業另行填寫确認的送達地址、默示承諾确認的送達地址。
7. 企業等市場主體承諾确認法律文書送達地址時,應當注意什麼?
在辦理設立、變更、備案等登記業務時,企業等市場主體應當确保所确認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真實、準确,能夠及時有效接收送達的法律文書。
送達地址發生變更的,企業應當及時進行更新。在更新之前,人民法院按照原地址送達法律文書産生的法律後果由企業等市場主體自行承擔。
因此,企業要對其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公示的信息進行自查,确定送達地址是否準确,是否需要更新,避免承擔無法接收法律文書的不利後果。
8. 因法律文書送達地址産生糾紛,企業等市場主體可以采取什麼救濟方式?
根據《實施意見》規定,人民法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企業确認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未被接收,除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企業等市場主體證明其自身沒有過錯的,視為送達。
對于該送達地址的效力,企業等市場主體可以通過相關程序提出異議,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審查處理。
如果因企業等市場主體提供虛假地址或者提供送達地址不準确、送達地址變更未及時更新、拒絕簽收等原因導緻無法及時有效接收文書而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9. 外界可以通過什麼渠道查詢企業等市場主體承諾确認的送達地址信息?
對于企業等市場主體法律文書送達地址及承諾内容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中予以公示。
外界還可以通過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查看人民法院根據企業承諾确認的送達地址信息生成的公示信息。
以上是我們對市場主體送達地址承諾确認制度的解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一步,北京法院将繼續依法規範使用企業“默諾”地址(注冊地)及“另諾”地址(另行承諾的送達地址)開展送達工作,提高送達效率,助力首都營商環境優化提升。
供稿|房山法院
編輯|成夢琳 姚日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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