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設置地點公告
(2022年第8期)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重新啟用35處固定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将于2022年10月4日啟用。啟用後将對①“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号燈規定通行的”;②“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③“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駛的”;④“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标線指示的”行為進行抓拍。
具體設置點位及抓拍違法行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特向社會公布。
紹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2年9月29日
(内容來源:紹興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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