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婚姻,不過是兩個拿着結婚證的人,光明正大地生活在一起。可就算是結婚證,也無法保證兩個人就能一直平安無事,和和美美。不同的人,在意的東西不一樣,婚姻的幸福指數也就會有所差異。
就拿婚前同居來說,有的人會覺得這是不能接受的。而有的人卻會覺得這是很正常的,可以提前了解一下婚後的生活狀态,若是兩人不合适,還能及時止損。
一個讀者分享了他的情感故事,并問我:“結婚後,我開始介意老婆有過婚前同居史,該怎麼辦?”
他和妻子是通過朋友認識的,兩人很聊得來,便互相留下了聯系方式。這一來二去,兩人熟悉了起來,不久後發展成為戀人,随後很自然的進入了婚姻。
妻子戀愛前曾告訴他,自己有過一段3年的戀愛史。他很愛妻子,雖然知道妻子的情感經曆後,他說自己不介意,可是心裡還是會覺得不舒服。
他覺得很不公平,一想起來就會很生氣,有時候還會無緣無故地跟妻子發脾氣。這些他都不敢告訴妻子,因為他說過自己不介意的,若是現在又說自己介意,妻子肯定是會生氣的。他愛自己的妻子,這是不争的事實。
我們經常會問:“愛是什麼?”不同的人,給出了不同的答案,有人說是付出,有人說是占有。而實際上,愛是一種很複雜的情緒,是很多東西綜合起來的,每個人的理解不一樣,着重點就會不一樣。
當我們愛上一個人,在沒有擁有之前,會覺得他很美好,就連看一眼也會很知足。而在擁有之後,又會有新的要求,希望自己是他的唯一,有種得寸進尺的味道。
聽了這位讀者的故事,我想起了一個朋友的情感經曆。他曾經遇到了一個很喜歡的女生,兩人戀愛時,朋友對她很好,很是體貼。那個女生也很不錯,溫柔大方,兩人的戀愛也算是甜蜜了。
朋友覺得自己很幸運,能夠遇到這麼好的女生,并且在心裡暗暗發誓,一定要好好守護她。然後兩人戀愛不過半年,朋友就提出了分手,原因是那個女生之前有過一段戀愛,而且與别人同居過,朋友對這件事情很是介意。
有人問他:“難道你不喜歡她了嗎?”
朋友說:“我很喜歡她,對于分手,我也很傷心,不想失去她。可是我沒辦法做到不去介意,雖然我可以表面上裝着不介意,和她繼續在一起,大不了以後再分手就是了。可是這樣的話,我心裡會不平衡,覺得是她欠我的,若是以後結婚了,很有可能會出軌,這也是很不負責的表現。”
朋友還說,他很喜歡那個女生,所以不想傷害她。兩人在一起不過半年,沒有太過親密的行為,這樣的話,也不耽誤對方,他也算是問心無愧了。
作為一個男人,最重要的就是要有責任心,勇于去承擔自己該承擔的事情,若是無法承受,就要懂得及時止損。在感情中,既然自己有所介意,就不要傷害對方,也不要耽誤對方,早早放手,才是最好的選擇。
在前面那個讀者身上,我們就可以知道,他明明是介意對方的過去的,可是又不想放手,說自己不介意。而在結婚後,就越來越抑制不了自己的情緒,心裡開始出現了不平衡。
一個男人,在婚姻中有了這樣的想法,就算這段婚姻繼續下去,也很難做到全心全意了。甚至還會以此為借口,做出背叛婚姻的事情,之後還會覺得理所應當。
我身邊也發生過這種事情,那個男人在婚前也是說着不介意妻子的過去,而在結婚後,遇到吵架,就會想起妻子的過去,心裡越發覺得不公平,覺得是妻子虧欠他,後來那個男人出軌了,被妻子發現後,并沒有覺得自己錯了,說這樣才公平。
男人這樣做,真的公平嗎?他的妻子不過是在婚前談了一段戀愛,而他是在婚内出軌,其性質根本不同,當然,最後的結果便是離婚。
當我們在選擇一個人談戀愛時,都是想着能夠走到最後,最後卻因為某些因素導緻分手,但這樣的結局并非是一開始就能想到的。
一個人,就算有過不成功的戀愛,也無法剝奪他重新尋在幸福的權利,在愛情面前,人人平等。他們已經受過一次傷,為何還要再去傷害他們一次呢?
對于另一半有過同居這件事,有的人會介意,有的人不會介意。若是介意,就要做出最好的選擇,并對自己的選擇負責,沒有人強迫你,就不要在感情中搖擺不定。
感情是多樣的,若是對方不适合你,或者有你接受不了的地方,就要懂得放手,去重新尋找适合你的那個人。你接受不了,定會有人能夠接受,不讓自己糾結,也不要耽誤對方。不管是戀愛還是婚姻,都要記住責任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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