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史一職在三國時期的“出鏡率”可謂是相當的高,仿佛一當上刺史,就主政一方,大權在握了,就像三國小說裡的十八路諸侯讨董卓的情節裡,就有好幾位刺史出現,如豫州刺史孔伷、兖州刺史劉岱、徐州刺史陶謙等等,那麼刺史一職真的那麼大嗎?非也,非也!
首先要明确一個觀念,整個漢朝基本承襲了秦制,郡縣制的大名,少有不知道的。也就是說,有漢一朝,包括東西兩漢實行的也都是郡縣制。郡縣制是漢朝基本的行政制度,縱然出現了一些小國,如濟北國,中山國等,實質上也都是郡國,除了有少數的特權,無論行政權力還是控制地域,基本和一郡太守沒有區别。
三國劇照
所謂郡縣制,郡就是地方上最大的行政單位,最高長官就是太守,太守是直接受皇帝或朝廷管轄的,是中央集權的體現。
既然如此,為什麼又來個刺史呢?為什麼不少人還說刺史是省長等級的官員呢?根本說不通嘛。
其實這都是犯了以偏概全的錯誤,許多人了解刺史一職,大都源于漢末三國時期的資料,三國是有名的亂世,許多章法都有了不同程度的破壞,别說刺史了,就是讨伐董卓的太守之中不也出現了不少諸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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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刺史有多大權力,那就涉及到這個官職的來源了,與大名鼎鼎的漢武帝有關。據《漢書·百官公卿表》記載: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奉诏六條察州,秩六百石,員十三人,十二人各主一州,其一州屬司隸校尉。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國,錄囚徒,考殿最。初歲盡詣京都奏事。這一段史書記載的很清晰了,設立刺史是為了監察諸州,所謂的州刺史是按照監察區分類的,不是行政區,刺史要每年八月出京巡行,巡視州内各郡,考察各地官員,到了年初要回京奏事的。
是不是感覺有些内容很熟悉,是的,按照古代的說法,這應該是最早的欽差大臣,按照現在的說法,就是中央巡視組了。還有重要的一點就是,刺史辦事要遵守一項規定,就是所謂的“六條察州”:一條,強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強淩弱,以衆暴寡;二條,二千石不奉诏書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漁百姓,聚斂為奸;三條,二千石不恤疑獄,風厲殺人,怒則任刑,喜則淫賞,煩擾刻暴,剝截黎元,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訞祥訛言;四條,二千石選署不平,苟阿所愛,蔽賢寵頑;五條,二千石子弟恃怙榮勢,請托所監;六條,二千石違公下比,阿附豪強,通行貨賂,割損正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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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規定之中明确表示出,刺史的權利既不管軍也不管民,隻管兩千石的官員及地方豪強的違法亂紀行為,類比現在的中央巡視組,真的挺像的。
至于刺史的俸祿,也有明确規定,六百石!這是個什麼水平呢?在地方官員裡,最高的就是太守了,兩千石!比刺史高多了。那麼縣令呢,《漢書》記載:縣令、長,皆秦官,掌治其縣。萬戶以上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當然人口太少的縣,俸祿會再低一點。因此就俸祿來說,刺史是實在不算高官,跟較低人口地方的縣令持平。有人會說了,俸祿多少就是官職大小嗎?是的,在漢朝,沒有衡量官員的品階,而是依據俸祿多少,分為不同的秩,俸祿多少就代表官職大小。至于後來的三品武将,一品大員那是魏晉之後,施行了九品中正制的選官模式之後才有的。
這下就不合理了,既然刺史權利不算大,怎麼在漢末時候,刺史上馬管軍,下馬治民的也不少了,讨董卓有不少刺史還帶了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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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西漢的時候,刺史的職權就在慢慢擴大,尤其天災或者兵亂的時候,往往不是一個郡的力量能解決的,刺史在州内巡行,往往能協調各郡解決問題,慢慢就掌握了一部分權利。在西漢末期時候,王莽來了個大手筆,改州刺史為州牧,直接賦予了州内的一切軍政大權,好在被位面之子劉秀及時制止,立馬改了回來。不過,相對的這也加速了刺史掌權的過程,比如之前的刺史,在地方上沒有固定辦公地的,巡視完馬上回京,到了東漢就安排固定辦公地了,也不必回京奏事了。
當然史書上沒有明确說明具體職權是怎樣擴大的。事實上卻是,東漢期間刺史管的事越來越多,甚至有例說官員畏懼刺史而棄官之事,但要說刺史能真正掌控一州,肯定還差點。直到後來黃巾之亂,刺史權利再次膨脹。以前的刺史雖能插手政事,但領軍的少,但黃巾之亂規模宏大,根本不是幾個郡的兵力能對付的,所以朝廷直接大規模派刺史領兵作戰。三國時期的不少刺史,都攻打過黃巾軍,像陶謙這種的,就是典型例子,完全就是為了鎮壓黃巾軍而被封為徐州刺史的。
還有一件事重要的事情,就是劉焉建議恢複州牧制,這是造成地方勢力坐大的一個重要原因,也加速了刺史掌權。地方行政遭到破壞,加上董卓亂政,刺史基本上開始掌控了州内實權,名義上是刺史,實際上是執掌州牧大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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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國亂世期間,官職系統都崩潰了,隻要有兵有糧,啥都敢幹,袁紹自領冀州牧,公孫瓒自領幽州牧,也沒人管啊。所謂刺史權利大,可能更多的是亂世之中掌控軍權帶來的假象,刺史一職本身的權利不大,大的是手上的實力。但随着亂戰持久,大家都默認了刺史一職的實權。
延續到隋唐時期,刺史成為正式的地方行政官員,權利卻沒想象的大了,雖然成了一州最高官員,但唐朝劃分“道州縣”三級,此時的州刺史實際相當于太守。
所以事實就是,漢朝時期,朝廷認可的刺史權利其實不算的大,隻是時局紛擾,連番戰亂造成刺史職權擴大。這種發展,雖是意料之外,但卻情理之中,算得上是無心插柳柳成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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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說下文中涉及的幾個官職,郡守和太守基本沒有區别,漢景帝之前叫郡守,之後叫太守。州牧可就大了,代天子守牧一方,朝廷認可的封疆大吏,掌州内軍政大權,刺史是沒法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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