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寫的文章有版權?作者:毛梓銘AI作品版權的話題,往往衆說紛纭而司法機構會對此作何解釋,則成為許多人關注的焦點最近,在一起侵權糾紛中,由于涉案作品系一份軟件自動生成的分析報告,故北京互聯網法院也對其權益保護問題進行了回應,這在國内尚屬首次判決認定計算機軟件智能生成的涉案文章内容不構成作品,但同時指出其相關内容亦不能自由使用,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ai寫的文章有版權?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ai寫的文章有版權
作者:毛梓銘
AI作品版權的話題,往往衆說紛纭。而司法機構會對此作何解釋,則成為許多人關注的焦點。最近,在一起侵權糾紛中,由于涉案作品系一份軟件自動生成的分析報告,故北京互聯網法院也對其權益保護問題進行了回應,這在國内尚屬首次。判決認定計算機軟件智能生成的涉案文章内容不構成作品,但同時指出其相關内容亦不能自由使用。
既然不構成作品,為什麼不能自由使用?其實,這裡面涉及一個法律适用範圍的問題。也就是說,盡管軟件自動生成的内容不構成作品,但不能獲得著作權保護,并不意味着就不受法律保護。從物權保護的角度而言,軟件使用者仍然對生成内容享有所有權,可以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通過把AI作品納入物權法的适用範圍,一方面回應了AI作品的性質争議,另一方面肯定了其權益保護的必要。在專門法律法規尚未出台的情況下,這一判決為解決類似糾紛提供了有益參考。
仔細想想,有關AI作品版權的争議,大都集中在兩個問題上,一是AI作品算不算原創作品,受不受版權保護?二是AI作品的收益該由誰享有,是研發者、使用者還是二者兼得?對于第一個問題,法院認定,自然人創作完成是著作權法領域文字作品的必要條件。雖然AI作品在内容、形态,甚至表達方式上日趨接近自然人,但并不具有自然人作品的獨創性特點。因為獨創性,不在于作品的思想、形式多麼與衆不同,而更強調作者與作品的聯系獨一無二。AI作品是軟件運算的結果,輸入相同内容,便得到相同結果,自然和獨創性沾不上邊。
至于第二個問題,現階段下,很難有規範可言,多數時候都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過,法院從物權保護的角度界定AI作品權益,不失為一個可行方向。這包括,軟件研發者可通過收取軟件使用費,使其投入獲得回報;軟件使用者可采用合理方式在涉計算機軟件智能生成内容上表明其享有相關權益。特别是,強調了AI作品享有保護,因而不能被公衆随意使用。
在可以預見的未來,相信AI作品還會以各種各樣的形式,在生活中同我們見面。相比之下,我們對其權益保護的思考或解釋,還存在很多不成熟之處。妥善解決好AI技術的倫理問題,使之創造更大社會價值,仍離不開思考的介入、經驗的積累和大膽的實踐。(毛梓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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