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外地牌照的車輛想要在北京六環以内行駛是需要辦理進京證的,不過這一政策近日有所改動。7月27日,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生态環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聯合發布了新版《關于對外省區市機動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簡稱《通告》),這則《通告》對外省、區、市号牌(含臨時号牌)機動車的交通管理措施進行了調整,并于2021年11月1日起執行。
據車叔了解,這則《通告》主要有三方面的調整:
一、加強移動污染源管理,外省牌照車輛進京需辦理進京通行證,而且行駛範圍由原本的六環(不含)以内、通州區全域,擴大至全市範圍。此外,不符合北京市機動車排放标準的外省區市機動車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區域道路行駛。
二、為了減小對過境外省區市車輛的影響,所以對進京通行證采取分類管理,具體如下:
1.不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内道路以及通州區全域道路的外省區市車輛,不限制辦理六環外進京通行證的次數以及時限;
2.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内道路以及通州區全域範圍道路的,辦理進京通行證(六環内),每次有效期最長7天。其中,載客汽車每車每年最多隻能辦理12次,其它類型的車輛不限制辦理次數。
三、為了緩解北京核心區域的交通壓力,持有進京通行證的外省區市車輛禁行區域由二環(含)内主幹道擴大至二環(含)内全域。換句話來說,即使外省牌照的車輛持有進京通行證,以後也不能在北京二環以内的道路行駛。
車叔需要提醒一下有進京需求且沒有北京牌照的車主,辦理進京通行證需要對機動車的狀态以及尾氣排放進行核驗,有四類車型無法辦理,其中包括黃标車(不符合國I排放标準的汽油車、不符合國III排放标準的柴油車)、不符合國IV排放标準的柴油載貨車、在北京市有不符合相關排放标準記錄而且複檢不合格的車輛、在北京市有交通違法還未處理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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