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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比較分析
法律法規比較分析
更新时间:2024-12-28 16:58:01

法律法規比較分析(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1

這是公衆号「法律修音機」的第 25 篇文章

2月24日,「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開通。

随即,知乎上就出現了一個問題:國家免費開放「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後,對律師行業有什麼影響?對非律師行業的普通人呢?

在一周的時間裡,該問題已經獲得了1300 關注、120 回答、24W 浏覽。

從這些數據中就可以看出,确實對律師行業有所影響。但縱觀一衆回答,說沒有影響的占大多數,甚至還順帶踩一腳。

有意思的是,在我的朋友圈裡,轉發贊賞的情況反而居多。知乎果然是“精英文化”社區。

我對「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也感興趣。但作為一個法律科技博主,我對大衆如何看待法律科技産品,更感興趣。

我忍不住把該問題的120 回答都看完了,也基本了解了市場的看法:數據庫太簡陋、數據庫不好用、數據庫對普通人也沒多大用處。

今天,我試着給你分享一下,我對「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的幾點看法。


1.“數據庫太簡陋”

縱觀律師同仁們對「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的評論,大家一緻認為數據庫簡直太簡陋了。不論是數據量級還是檢索功能,和老牌商用數據庫相比,可以說是高下立判。

這是事實,但這才是對的。

原因很簡單:

如果這個數據庫和北大法寶一樣好用,而且還免費,那北大法寶不就要倒閉了?

事實上,國家推出「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并不是要替代現有的商用數據庫。

為什麼?

就像你無法複制、也完全沒有必要複制一個微信一樣,現有的商用數據庫擁有多年的沉澱,短時間内趕超絕無可能,不然人家不就白混了?如果國家真想吞掉這個市場,直接收購北大法寶才是最高效的方式,而不是費勁吧啦地和北大法寶合作推出這個數據庫。

這才叫做“市場經濟”。

換句話說,「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對标的并不是北大法寶、威科先行等商用數據庫。所以,大家也不用期待「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可以超越商用數據庫,從而省下購買費用。

該用的還是得用,該花錢的還是得花錢。

事實上,市面上本來就有若幹個免費的法律法規庫,“國家隊”推出的也不少,比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司法部、國務院等等,但大家還是會去用商用數據庫。畢竟,商用數據庫是專門為律師設計的,好用是真的好用。

世界上永遠不會有免費的東西。現在免費的東西,一定會在未來的某個時點“收費”,可能是真金白銀,也可能是你的時間。

對律師來說,最大的天花闆就是自己的時間,能花錢解決的問題,都應該花錢解決。


2.“數據庫不好用”

除了“數據庫太簡陋”,我還看到很多律師吐槽數據庫太難用,對自己的工作基本沒什麼幫助,并斷言自己絕不會用。

當我看到這些吐槽時,我就想起在《十三邀》第二季中,許知遠采訪馬東的一段對話:

許知遠:我看《奇葩說》在争論很多問題,我的感覺就是 ...... 有什麼可争的?

馬東:就不是給你看的。因為有些事情你已經想明白了。大衆傳媒的作用,不是追求最前沿,最前沿是學者的事情,是思想者的事情。大衆傳媒的作用,是讓沒有接觸到過的人接觸。

法律法規比較分析(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2

對于已經被法律科技公司教育過的所謂“技術派律師”來說,「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的推出,對手頭的工作确實不會有任何影響。如果你把它和北大法寶相比,那是真的難用。

但是,如果你點擊「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小程序的介紹頁面時,你就會發現它的服務類目是“政務服務大廳”。

它的用戶群體其實是普通人。

因此,你不能用律師的專業視角去看待這個數據庫,畢竟普通人不會去搜索“人格權”這種關鍵詞。對于普通人來說,「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足以。

除了以上提到的“技術派律師”和普通大衆,法律行業中其實還有基數很大的一個群體,包括但不限于基層法律工作者、法科生、法律愛好者等等,這些人是沒有專業數據庫的。

而且,在二三線城市和少數偏遠地區,付費軟件的滲透率還不高,法律從業者的付費意願也不是很高。因此,「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雖然不好用,但它畢竟是免費的。它的推出,對大部分人來說,無疑是個利好。


3.“對普通人也沒多大用處”

最後一個問題,也是在産品角度必須直面的一個問題,那就是「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推出的必要性問題。

在「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推出之前,普通人也可以自行百度,而且得到的結果大差不差,直接用百度不可以嗎?

可以,但不夠好。

百度的競價機制和信息質量的參差不齊,天下苦百度久矣。尤其是,到了通過法律來解決問題這一階段,信息質量就更為重要。

事實上,很多人對大衆的法律需求有一個誤解:學習法律或者買法律法規這類數據,不是普通人的剛需。

這不是全部真相。

确實,這不是普通人的剛需,但現在已經出現一個很重要的趨勢轉變:人們對法律的需求在不斷提升。不然你就解釋不了羅翔在 B 站上的 1000 萬粉絲。

當普通大衆對法律的認知和需求提升了,他就需要一個了解法律的通道。

對于一般的法律問題,查查百度就可以。但對于那些涉訴的客戶來說,他們對「國家法律法規網」、「裁判文書網」等專業網站的需求,遠超你的想象。當他想用,他就會想方設法地用好它。如果實在太難用了,他就會反饋,有了反饋,産品就會叠代。

從産品角度上看,如果你對現有産品不爽,最好的方式就是提出更優雅的方案。

我覺得「國家法律法規網」就是如此。

它是如此簡單,隻能搜法律法規,搜不了案例、觀點、文章等等,也不能聯想,甚至簡單得顯得有些簡陋,很多法律法規都沒有收錄,和其他産品相比,相形見绌。

但是,針對這些顯而易見的問題,它其實給出了暫時性的解決方案。

在數據庫網站的下方“說明”中就注明了:

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目前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憲法(含修正案)、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經濟特區法規、司法解釋電子文本。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提供的電子文本與法律規定的标準文本不一緻的,使用時請引用标準文本。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維護。

翻譯成大白話就是,我這裡的法律法規可能不是最正規的,有出入的話,以标準文本為準。

我知道我的産品現在有問題,以我現在的能力,暫時隻能做到這裡。但我已經預見到了這個問題,未來我會解決。

這不就是一個“MVP”産品該有的樣子嗎?

要知道,這是一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維護的權威網站,這不比百度百科的維護團隊更可信麼?

當然,我也承認,百度内容生态的豐富度,是垂直的法律數據庫比不了的。但客戶也是個人,當他在「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找不到想要的解決方案時,自然會去其他地方尋找。

所以,不用過于操心。

——

存在即合理。

總的來看,「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和其他産品一樣,都是工具。

我們應該以開放正面的心态看待工具,沒必要非得比個孰高孰低。你隻需要知道它在那裡,有需要的時候,可以使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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