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微微
圖片|來源網絡
原創不易|轉載請注明作者及出處
這對男女相戀多年,在談婚論嫁之際,男方父母斥資為兩人全款買下婚房。
女方母親,要求在房産證上寫下女兒,還有自己的名字。在遭到了男方一家斷然拒絕的一個月之後,女方轉身嫁給了年長她15歲的富豪。
如果你最近在看《精英律師》的話,一定會覺得這個劇情非常熟悉。
沒錯,男方是靳東所飾演的羅槟,而女方就是王鷗所飾演的藍紅。
在一般人看來,這就是一個拜金女“棄暗投明”的正常舉措。
這兩個角色現在是前男友和前女友的關系。
01
一起案子牽起前塵往事
久别之後,藍紅首次來找羅槟,是因為一起棘手的案子。
如果輸了這場官司,她老公的企業在面臨一千六百萬巨額賠款的同時,還将名譽掃地。
她的富豪老公隻知道羅槟是這方面最好的律師,也知道藍紅與羅槟是曾經的同學兼同事。
隻是大家都不知道,她的富豪老公知不知道藍紅跟羅槟曾經也是情侶,他從來沒有問過,當然,她也從來沒有主動說過。
在羅槟看來,自己并不是最适合的代理律師,于是他婉拒了藍紅。
羅槟說:“我不想面對你的丈夫,我心胸沒那麼開闊。”
但凡是個明眼人,都看得出來。羅槟對兩個人的曾經耿耿于懷,對藍紅舊情未了,藍紅自己自然也知道。
如果隻是從這裡突然切進來,隻看這一段,會以為這隻是女朋友在撒嬌的一對小情侶。
這一次,羅槟沒有受理藍紅這個案子。
分手後的情侶也許依然還能夠做朋友,隻是一别三年,杳無音信。再見時,一方渾身不自在,而另外一方志得意滿。
很顯然,在代理上從無敗績的羅槟,在上一段感情中,他是輸掉的一方。
卷土重來的前女友
藍紅老公的案子一審輸了,成為史上最貴退一賠三汽車案。
藍紅再次前來找到羅槟,這一次直接進到了家裡,隻是因為信心滿滿地在電子鎖輸入了自己的生日,然後房門就打開了。
同為律師的藍紅,很清楚的知道,擅入他人住宅,并且拒不退出的,會被立案追究。
而她依然拿出了“你不答應我,我就不離開的氣勢”。
她隻是吃定了羅槟對自己仍然餘情未了,不會真的做出對自己不利的事情。
當我們真心把一個人放在心裡的時候,其實就是親手給了她傷害自己的武器。
而此時此刻,武器在藍紅手中握着,羅槟被殺的片甲不留,對其妥協。
為了幫助藍紅最終赢得官司的勝利,羅槟給他推薦了更為專業的何賽律師,也指明了辯護方向。
而藍紅也承諾了:二審勝訴之後,一千六百五十萬就是我們付你的律師費,我們不怕花錢,我們注重的是商譽。
然而直到現在,打赢這場官司的何賽,還沒有收到這筆早該進賬的律師費。
求人的時候一張臉孔,事情辦成之後另外一張臉孔。這樣的藍紅,令人不齒。
02
零遺囑的前女友
藍紅的老公久治不愈,在醫院過世。羅槟前去吊唁,藍紅看見他之後,一頭撲進了羅槟的懷裡,抱着不松手。
說實話,看到這裡,很多觀衆是滿臉問号的。
老公剛剛過世,屍骨未寒,就這麼在衆目睽睽之下抱着前男友尋求安慰真的好嗎?
我們看過很多的婚姻關系,在夫妻離婚之後,由于之間還有一個孩子的維系。
但凡離婚時鬧得不是太難看的,離婚後的前夫前妻還是會盡量對彼此保持足夠的善意。
做不成愛人,還可以是孩子的爸爸媽媽,還可以做親人。
但是前男友前女友,在一方對另外一方耿耿于懷餘情未了,另外一方随時恃愛行兇。尤其還有已婚身份的時候,是不是該注意點避嫌呢。
前女友另嫁他人的真相
衆所周知,婚姻并不隻是簡簡單單的将愛情搬進了圍城裡,也不隻是有情就可以飲水飽。
在婚姻這座圍城裡,房子是一個非常現實的話題。
而曾經橫隔在藍紅與羅賓之間的問題是:羅槟的父母,在他們談婚論嫁的時候全款買了這套房子。
而藍紅,堅持要在房産證上加上她以及她母親兩個人的名字。
因為這個事情,藍紅的母親被男方姐姐怼得急火攻心。
藍紅就因為男友拒絕在房産證同時寫上她與母親的名字,她轉身就嫁給年長她15歲的富豪。
而她之後面對富豪老公去世,自己零遺囑的局面,何賽說的很對:
是什麼原因,造成藍紅決定不嫁給與自己相戀多年,即将踏入婚姻殿堂的大學同學羅槟。
僅僅是因為她要霸占别人的房産,目的落空了,女方惱羞成怒才火速嫁給了富商。
她以為男人傻嗎?她以為她丈夫會相信她是因為感情而嫁給他嗎?
騙得了一時,騙不了一世。如果所有的遺産都被藍紅繼承了,富商會死不瞑目的。
不明白她哪裡來的自信,在這裡信誓旦旦地争奪遺産。
這一段話,說出了很多人的心聲。
群衆都不傻,雪亮的眼睛都在目光灼灼地注視着她呢。說自己不是拜金女,是因為愛情而轉嫁富豪,誰信呢。
03
男方父母婚前買的房子,是否應該加上女方的名字,這個是一個存在争議的話題。
如果關于這個問題要打辯論賽的話,正反雙方大概可以打上了個三天三夜都争不出一個子醜寅卯。
能夠理解一個當母親的,擔憂女兒日後婚姻中需要面對的風險,萬一兩人結婚多年後因婚後感情不和,女兒可能會變的一無所有。
把男方的婚前财産,變成夫妻雙方婚後的共同财産,是她的考慮。
如果男方足夠愛女方,願意在房産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願意把這部分風險轉嫁到自己及自己父母的身上,尚且另當别論。
隻是男方父母全資購買的房子,還要加上未來丈母娘的名字,這是什麼情況。
這是來跟人結婚的,還是謀求對方家産的?
如果男方父母富可比範蠡沈萬三之輩,那麼手心朝下,饋贈給女方母親一套房子也未嘗不可。
而現實是,誰的錢都不是大風刮來的。
當男方父母幾乎耗盡畢生積蓄來為兒子購得婚房,他們能接受的極限,也就是在婚房上加上女方的名字。
那麼這種局面有沒有破解之法,當然有。
男女雙方可以各出資一半,共同全資購買婚房,而婚房上毫無疑問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而女方也可以另外獨自出資購買一套房子,上面同時寫下自己與母親的名字。
若一方經濟有困難,也可以男女雙方各自出資一半,共同承擔首付,然後婚後共同承擔房貸。而女方也可以另外獨自出資購買一套房子,上面同時寫下自己與母親的名字。
當然,女方還可以單獨出資,購買一套婚房,房産證上隻有自己跟母親的名字。
而唯獨沒有一種法子,是讓男方全資購買的婚房,寫上女方母親的名字。
而藍紅及母親用這樣近乎苛刻的方式來衡量羅槟是否足夠愛自己,這吃相未免太過于難看。
作為小叔子,對于已經過世的前嫂子非常尊敬,那個是跟他們一起打拼的人。而對于藍紅,他很清楚那不是個過日子的人。
一直咄咄逼人,從不承認自己是拜金女的藍紅,其實在她跟羅槟分手的時候,就已經說明了一切,這就是個拜金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