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江蘇省人民政府近日發文批複
原則同意
泰興市16個鄉(鎮、街道)
姜堰區16個鎮(街道)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修改方案調整
這次調整究竟
涉及哪些方面的内容
具體有哪些鄉(鎮、街道)
一起來看看
泰興市
省政府關于調整泰興市及所轄濟川街道等
鄉(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批複
有哪些鄉(鎮、街道)
原則同意泰興市及所轄濟川街道、宣堡鎮、濱江鎮、虹橋鎮、新街鎮、姚王鎮、張橋鎮、元竹鎮、河失鎮、曲霞鎮、黃橋鎮、廣陵鎮、古溪鎮、分界鎮、珊瑚鎮、根思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修改方案。
如何修改
在上述16個鄉(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建設用地規模不增加的前提下:
▪将1819.8987公頃允許建設區調入限制建設區, 将78.7696公頃允許建設區 調入有條件建設區 ;
•将795.0595公頃限制建設區調入允許建設區,将488.9908公頃限制建設區調入有條件建設區;
•将478.7475公頃有條件建設區調入允許建設區,将89.0129公頃有條件建設區調入限制建設區。
修改後的變化規劃修改後,上述16個鄉(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确定的允許建設區規模減少624.8613公頃,限制建設區規模增加624.8613公頃,有條件建設區規模保持不變。
本次規劃修改安排泰興市規劃流量指标1000公頃,劃定村鎮建設用地控制區1585.9011公頃,泰興市應加大建設用地複墾力度,确保流量指标按期歸還。
姜堰區
省政府關于調整姜堰區及所轄蔣垛鎮等
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批複
有哪些鎮(街道)
原則同意泰州市姜堰區及所轄羅塘街道、三水街道、蔣垛鎮、俞垛鎮、興泰鎮、華港鎮、大倫鎮、婁莊鎮、張甸鎮、橋頭鎮、梁徐鎮、沈高鎮、淤溪鎮、溱潼鎮、白米鎮、顧高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修改方案。
如何修改
在上述16個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建設用地規模不增加的前提下:
•将752.1379公頃允許建設區調入限制建設區,66.1538公頃允許建設區調入有條件建設區;
•将582.2985公頃限制建設區調入允許建設區;将66.1538公頃有條件建設區調入允許建設區。
修改後的變化規劃修改後,泰州市姜堰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确定的允許建設區規模減少169.8394公頃,限制建設區規模增加169.8394公頃,有條件建設區規模保持不變。
為何要修改土體總體利用規劃
加大耕地保護力度。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質量有提高、生态有改善,确保規劃建設用地規模不增加,把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落到實處。
多知道一些
什麼是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限制建設區、禁止建設區?
允許建設區是指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所包含的範圍,是規劃期内新增城鎮、工礦、村莊建設用地規劃選址的區域,也是規劃确定的城鄉建設用地指标落實到空間上的預期用地區。
有條件建設區是指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以外、擴展邊界以内的範圍。在不突破規劃建設用地規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區内土地可以用于規劃建設用地區的布局調整。
限制建設區是指轄區範圍内除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禁止建設區外的其他區域。
禁止建設區是指禁止建設用地邊界所包含的空間範圍,是具有重要資源、生态、環境和曆史文化價值,必須禁止各類建設開發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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