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營商财經網 實習生彭希/文
新買的車停在廣場上好端端自燃了,被燒得面目全非,如果你是車主你會怎麼辦?近日,運營商财經網從裁判文書獲悉,車主周某新買的車突然自燃,幾乎整車都被燒毀了。周某立馬聯系廠家,與廠家協商無果後隻好将其告上法庭。那麼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新買的車為什麼會突然自燃呢?
新車自燃被燒毀 疑似存在嚴重質量問題
根據車主周某的回憶,自己在2015年2月10日從上海永達汽車南彙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達汽車銷售公司)處購買了一輛别克牌汽車。2016年10月8日晚8點,車輛停在商務廣場的時候好端端自燃了。經過鑒定,初步判斷為機械故障導緻發動機起火。
于是周某立馬聯系廠家協商,但都沒有得到有效的解決,最終周某忍無可忍将其告上了法庭。
廠家稱“機械故障”并不等于車輛存在産品缺陷拒絕承擔責任
永達汽車銷售公司作為汽車的銷售商表示,首先,該車輛在交付給周某的時候經過國家強制認證,完全符合國家質量标準,并且與車主已經履行完畢買賣合同;其次,車主提供的認定書并沒有明确指明自燃原因,“機械故障”不能證明該車輛存在産品缺陷。再者,該車輛已經使用了将近18個月,不能排除其他原因導緻車輛自燃。因此拒絕承擔相應責任。
上汽通用東嶽汽車公司同樣表示,周某所購買的汽車證照齊全,不存在産品質量問題,拒絕承擔法律責任。
引發自燃原因不明 缺乏充分的事實證據
經過調查,2016年10月8日晚8點20分時,車主周某的車輛在商務廣場發生自燃,排除車内遺留火種或者是車外火種引發的可能。
法院經過現場勘查,發現在起火處的風扇處有一塊已經碳化的布條,所以不能排除布條卡在風扇上從而引起高溫導緻車輛自燃的可能,也就不能認定該車輛存在嚴重的質量缺陷。
最終,因為周某不能提供足夠的事實證據,一審法院駁回了周某的全部請求,目前還未查到二審情況,運營商财經網後續将跟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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