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二手車沒有同時過戶商業保險,一旦出險,車主将得不到保險公司的任何賠償。但是,假如沒有過戶的是交強險,車主是否也不能獲得賠償呢?對此,中國保監會網站在其“主席信箱”欄目中回複一位車 主的留言時表示,在這種情況下,商業車險可以不賠,但交強險應履行相應賠償責任。
什麼是交強險?
交強險屬于強制險,理賠原則是應賠盡賠,充分保障車主利益,因此即使交強險保單不會過戶,車主也可以憑被保險人 身份證号獲得相應賠償;不過,需要提醒的是,按照商業車險規定:“被保險人機動車轉讓他人,未向保險人辦理批改手 續”這一做法屬于免責條款,且該條款清楚地寫在保險合同裡,因此,如果沒過戶的是商業車險,保險公司将有充足的理由拒賠。
江蘇省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日前審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2009年3月,張某從中介購得二手車後借予楊某駕駛,發生事故後發現該車交強險從中介公司購買前已退保。被害人李某遂将車主張某、駕駛員楊某與某保險公司一并告至法院。
被害人及車主認為交強險系法定險種,保險公司違法退保且退保後未能履行法定義務,故仍應承擔賠償責任。而保險公司認為退保系當事人申請,沒有保險合約無需再擔責。
法院審理後認為,車主張某從中介公司購車時疏于審核交強險,存在重大過失,故對交強險損失首先承擔賠償責任,駕駛員楊某是直接侵權人,對該部分損失承擔連帶責任。故保險公司應當對交強險部分承擔相應補充賠償責任。而超過交強險部分則由具有駕駛資格的駕駛員楊某來承擔。
■法官提醒 我國交強險條例規定,非經法定原因不得解除保險合同,隻有以下三種情況才能解除保險合約:
1、被保險車輛被依法注銷登記的;
2、被保險車輛辦理停駛的;
3、被保險車輛經公安機關證實丢失的。
滿足上述條件的在解除交強險時,保險公司應當收回保險單和标志,并書面告知機動車管理部門。
法官在此提醒,購買機動車,特别是二手車的購車者,一定要審核車輛的交強險,否則發生事故的交強險損失首先由車主買單。而保險公司也應嚴格交強險退保的審核義務,履行收回交強險标志和書面通知機動車管理部門的法定義務,否則在車主和緻害人沒有賠償能力或賠償能力不足的情況下也将承擔相應的賠償。
交強險具有強制性和公益性,它設立的目的就是避免出現涉及責任人沒有賠償能力而緻受害人賠付無果的局面。保險利益是為交通事故受害人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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