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班兩倒”是1種倒班制工作制度,顧名思義就是指:工作由3個班組倒班完成,24小時之内有2個班組上班,1個班組休息,每個班組上班時間為12個小時,休息時間為24個小時,全月無休。
在過去的一些廠礦裡,經常有這樣的工作制度出現,勞動強度大的崗位,這樣的工作方式,對人健康的傷害非常大。這種工作制度目前已經存在的很少,因為從工作時間上看,每周56小時,每月360小時,嚴重超出了勞動法規定的工作時長。
01.倒班工作制的幾種方式
有些企業因為工作需要,必須堅持24小時不停産,才能保證工作順利進行。比如鐵路運輸單位,很多工作需要24小時運轉才能給旅客和貨主帶來更好的服務。再比如一些化工廠、油田,如果停工休息,會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倒班制有存在的重要性,也有存在的必要。因為人員和工作量的因素,有些企業往往采取延長工作時間來降低用工成本,就出現了三班兩倒的情況,甚至有兩班倒的情況存在,好一點兒的單位,會采取四班倒和五班倒的工作制度。
- 四班三倒:
這種工作方式最為普遍。在8天之内,4個班組每個班組上6個班,2個白班每班12個小時,2個前半夜每班6個小時,2個後半夜每班6個小時,休息48小時。每24小時有3個班組在崗位上倒班作業,所以成為“四班三倒”。
- 三班兩倒:
這種倒班方式超出了法定規定的勞動時間。3天之内,3個班組每個班組上1個白班1個夜班,每個班12小時。每個班組下班後休息24小時繼續接班上12小時,平均每天上班8小時。每24小時有2個班組在崗位上倒班作業,又稱為“三班兩倒”。
- 率職之言:
相比較而言,五班倒的企業雖然交接班比較頻繁,但是勞動強度和勞動時間大大縮小,對員工的健康影響也較小。而三班兩倒和兩班倒嚴重違反勞動法的規定,已經很少見了。
02.勞動法對勞動時間有明确規定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于生産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财産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産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産和公衆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03.結語:
求職者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之前,一定要看好工作制度,對工作時間要求要進行深入研究和分析,不要走進企業設置的陷阱。有些工作看上去勞動強度不大,但是超出勞動法規定的時間,對自己的身體是一種傷害。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才是勞動者最大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