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還是用眼睛看得好,并且最好看紙質的書,有儀式感,莊重心,能靜心讀下去。看一頁,翻一下,嘩啦響一下,好似都能聽見書裡流出來的水聲,瞧見書裡走動的人影,聞見書裡的花香。
網頁浏覽就不同了,讀起來多了幾分随意,容易分心,不帶感,沒有指尖翻閱的這種美妙。聽說,就更不用說了,太直接。特别是聽散文,一些美妙的句子被平淡地讀出來,來不及想象和分析,又雲裡霧裡地聽見下一句,聽完後,還一片茫然。完全沒有讀書的妙趣。
所以,讀書,還是用眼睛慢慢看,用指尖輕輕翻。可以在一個句子裡停頓,在一個故事裡流連,可遐想、可思索、可揣摩、可回味、可念念不忘。
今日看許冬林的書,又讀到《從此陌生》一文,想起多年前讀的時候寫下的感慨,真是深刻。我寫:讀許冬林的從此陌路,裡面寫道,“做一個絕情的女子起碼是一個轉身,再看那人,心底已是硬邦邦的陌生,甚至終身不見,不提他的名和姓,不提他的貴和賤,于萬人如海中,低頭拾撿一個人的悲歡。”
我想,能這樣的決絕,也該是愛到心如死灰了吧。沒有誰可以一個轉身,就把一場山河湧動的愛情颠覆,可以把自己内心的情感餘火全部撲滅。這樣的絕情,也需要一個過程,不管是漫長還是短暫,那些兩個人共處的曾經,即使成了絕口不提的冷漠也會被冰凍,
在她的心裡,時不時也會念起那個人的好,也會偶爾想他想到疼了心,流了淚。也曾經會有企圖死灰複燃的火種燃燒過。隻是,不得不用力再用力地将火生生撲滅。把想念,埋在心裡,把情仇,葬在微笑裡示人。如果換現在,我也隻會淡淡地說一句:“這世間,哪有那麼多情深義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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