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我應聘到單位的人事部門工作,擔任職員。試用期結束的時候,每個人都需要根據轉正申請表,填寫相關的信息,其中有一項是針對自己的試用期表現進行自我評價。
我看了一下那10項指标,再認真的結合一下自己的試用期工作表現情況,謹慎的給自己打了88分,我覺得這是一個很高的分數了,雖然我感覺自己工作也挺努力,但交給領導之前,我心裡充滿了忐忑。
後來部門領導找我談話,上來就問我:“為什麼給自己打了88分?”
我心裡一想,難道領導認為我打的高了?這麼快就被發現了?
其實我是根據實際情況打分的啊,舉個例子,你對自己的試用期綜合表現評價如何?
非常滿意10分,比較滿意8分,滿意6分,不滿意2分。
我沒好意思打10分或者9分,隻寫了8分,因為我覺得還有很多的成長空間。
畢竟一個新人在試用期表現也不是十全十美的。
我正感覺有些不好意思,突然聽到領導告訴我:“你的打算是在十幾個新員工當中最低的。”
我愣住了,随後看到放在領導桌上的轉正審批表,我就用眼神問了問領導,我能看看嗎?
領導點點頭,我随便翻了翻,居然沒有低于90分的,甚至沒有低于95分的。
那幫人對自己的評價相當滿意,不是98就是96。
我當時就意識到,這件事給我上了生動的一課。
王婆賣瓜,還得自賣自誇,别人哪那麼清楚地知道你的情況?如果你自己都不吹吹自己,那麼别人想幫你一把,也挺難的。
印象中,領導好像無奈地搖搖頭,然後給我擡了點分數,打了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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