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的施先生開車去加油,他說按照以往的經驗,能加350塊左右。可13号這天,加油站的小票顯示,要420塊。
據施先生說,當天油表還沒跳黃燈,他開着這輛二手車的别克凱越去加油,油箱是60升的。在中石油湖州練市加油站,他要工作人員加滿92号汽油,可對方隻給加了200塊錢。
施先生:“來她說,你不要生氣,我再給你加滿一樣的,(往常你油箱能加多少)我往常的油箱,就是350左右。後來第二次,走到160以上,我感覺不對了。怎麼油多了,油表還沒停啊。”
施先生說,他一般不關注油量,隻看油價。當天他拍了照片,使用的是3号油槍,單價是7.21元,油費是220塊,加上之前的200塊,一共是420塊,小票顯示一共加了58.25升。他算了算,這樣油箱裡本來隻剩下不到兩升油。他覺得不可能。就撥打了能源監督熱線。
施先生:“我們商量之後,開到附近最近的修理廠,把油放出來,(看看有多少升?)嗯(當天量出來了嗎?)當天不肯量。”
湖州市南浔區市場監管局練市分局 魏科長:“我們首先,再三跟雙方強調,對整個過程,要雙方确認同意,我們進行第二步操作,(現場需要簽字嗎?)現場時口頭确認,你比如說到修理廠去,進行相關的驗證,這個是加油站的人一起去的。”
當時三方準備測量車内有多少油,車子被開到4.1公裡外的強生汽修廠,按百公裡耗油10升算,這段路耗油0.41升。
測量方法是将發動機附近的漏油嘴打開,使用加油站提供的量杯,容積是20升,每量完一次,傾倒一次。如果施先生加油前,車内有少量存油,小票顯示加了58.25升,兩個加在估計會超過60,也就是說,測量後會超過3個量杯。
但實際上,量到第3杯時,沒有裝滿,說明不足60升。這時雙方産生分歧,于是當場簽字密封,暫停了測量。
施先生:“我買了一個喇叭,到這裡來喊,第三次協商,市場監督局的人,打了一槍,到60升為标準的,他們拿了标準測量儀,(油箱裡有多少油)油箱裡放完,隻有55.27升。”
施先生的意思是,21号,在他的提議下,要工作人員使用油槍,向封存的第3量杯裡加油,加了4.73升,才裝滿20升。換算一下,這個量杯裡15.27升油,加上之前的2杯20升,總共測量出來55.27升,再加上開過去耗油0.41升,總共55.68升。這比小票上顯示的加了58.25升,還要少2.57升,這還不算施先生之前的存油。
湖州中國石油練市加油站 沈主任:“關于這個,我現在隻能說,關于抽油,這個是有嚴格的流程,規範性的東西,不是說怎麼樣,我現在隻能跟你們回複這一點。”
湖州市南浔區市場監管局練市分局 魏科長:“中石油對整個過程,提出的異議,主要集中在幾個方面,一個是有标準規定的誤差。第二個,在放油的過程中,可能會有一定的揮發,第三個就是車子是從加油站開過去的,這裡有一定的油耗。還有就是,現在油箱裡裡面,通過泵油的方式,大部分油放出來,但裡面還有一定的剩餘。”
魏科長說,現在中石油不認可測量方法了,說是方法有誤差,汽油有蒸發,油耗及存油無法證明等。事發後,車輛被封條貼住,一直停在加油站,雙方僵持住了。
其實市場監管方面,還從另一個方面去調查,也就是3号加油槍,經檢查,鉛封完整,加油站出示了5月份的檢測報告,每半年一檢,結果是合格的。14号,市場監管又委托單位再次檢測,結果還是合格的。
湖州市南浔區市場監管局練市分局 魏科長:“都是現場同意過的,因為投訴這塊,不可能每一步,向立案調查一樣,我每一步給他确認,我們是在精力顧不住,(他們認可這種測量方法?)他們認可的。”
21号上午,雙方進行第四次調解,中石油方面強調,加油過程是沒有問題的,但可以給施先生一定補償。但施先生還是覺得有貓膩。
湖州市南浔區市場監管局練市分局 魏科長:“下一步,如果調解不成,可以走訴訟的渠道。”
(來源:杭州交通918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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