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别人的駕駛證扣分怎麼操作?不能用他人駕駛證扣分誰違章就扣誰分,如果是借他人的車違章那麼就不是扣車主的分,車主違章找他人扣分是違法行為,從原則上是不被允許的,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違反規定的則應受到處罰,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用别人的駕駛證扣分怎麼操作?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用别人的駕駛證扣分怎麼操作
不能用他人駕駛證扣分。誰違章就扣誰分,如果是借他人的車違章那麼就不是扣車主的分,車主違章找他人扣分是違法行為,從原則上是不被允許的,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違反規定的則應受到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财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财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