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
專業學位水平評估是受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委托,由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簡稱“學位中心”)以第三方方式組織實施,按專業學位類别進行的水平評估項目。全國首次專業學位水平評估試點工作于2016年4月啟動,根據“先試點、後推廣”的原則,選取部分設置時間較早、社會關注度較高的法律、教育、臨床醫學(不含中醫)、口腔醫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藝術(音樂)等8個專業學位類别進行試點評估。全國符合條件的293個單位的650個專業學位授權點全部參評。
學位中心經廣泛調研,聽取各方面意見,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專業學位水平評估标準和體系。評估信息以公共數據、單位填報、調查信息采集等多方式獲取;評估方法采用客觀評價與主觀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估結果通過精準計算,按“分檔”呈現,具體方法是按“專業學位整體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每個專業學位類别前75%的參評單位分為9檔公布:前2%(或前2名)為A ,2%~7%為A(不含2%,下同),7%~15%為A-,15%~25%為B ,25%~35%為B,35%~45%為B-,45%~55%為C ,55%~65%為C,65%~75%為C-。
公布評估結果旨為在幫助學位授予單位了解專業學位培養現狀,發現自身優勢與不足,促進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内涵式發展和質量全面提升提供客觀信息;滿足社會對專業學位學生培養質量的知情需求,為學生擇校和人才流動等提供參考,也便于社會各界了解我國專業學位建設狀況情況與成效。
專業學位類别中,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授權單位共計201所,符合參評條件且參評的授權單位共計109所。評估結果如下:
0351 法律
0451 教育
1051 臨床醫學
1052 口腔醫學
1251 工商管理
1252 公共管理
1253 會計
1351 藝術(音樂領域)
注:以上評估檔次相同的學校排序不分先後,按學校代碼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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