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計稅納入綜合所得計稅?本報記者 杜麗娟 北京報道和外籍人士特殊收入津補貼免稅政策享有三年過渡期一樣,年終獎的單獨計稅或合并計稅也有三年過渡期,在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三年有效期内,納稅人可自行選擇年終獎計稅方式,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年終獎計稅納入綜合所得計稅?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年終獎計稅納入綜合所得計稅
本報記者 杜麗娟 北京報道
和外籍人士特殊收入津補貼免稅政策享有三年過渡期一樣,年終獎的單獨計稅或合并計稅也有三年過渡期,在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三年有效期内,納稅人可自行選擇年終獎計稅方式。
根據第三方稅務咨詢機構反饋的消息,三年有效期内大多數公司的年終獎發放都采取了單獨計稅。“其中金融、互聯網科技以及文化傳媒類公司,大概有90%以上的比例都按照單獨計稅為員工年終獎進行扣稅,從彙算結果看,單獨計稅的減稅效果比計入當年綜合所得要明顯。”。北京某稅務咨詢公司相關人士介紹。
不過,随着三年過渡期的臨近,年終獎單獨計稅的方式也将被取消,取得而代之的是年終獎将納入綜合所得予以扣稅。
稅率跳檔的可能
新《個人所得稅法》個稅法實施後,财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推出一系列過渡性政策,以減緩政策對納稅人稅負造成的沖擊。進入第四季度,居民年終獎也進入集中考核階段。
根據财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确定适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按照此規定,今年12月31日是年終獎計稅方式能自由選擇的最後時間節點,從2022年1月1日開始,年終獎将納入綜合所得計稅,加上之前已經納入綜合所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明年開始納稅人綜合所得将包括五項内容。
一位接近政策研究部門的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計稅按照累計預扣預繳的方式,從全年看,累計預扣法不會額外增加納稅人的稅負,對納稅人來說,可以享受到“遞延納稅”的紅利。
對于累計預扣法,國家稅務總局在答複網友提問中說,采用累計預扣法,對部分納稅人來說,可能會出現收入逐月累計增加的情況,之後其适用稅率會相應提檔,因此,納稅人會感覺年初幾個月納稅較少,之後稅額會逐漸增加的現象,但整體看,納稅人稅負機會不會額外增加。
現實操作中,納稅人逐月變化的收入也印證了稅務總局答複内容。
以某職員2020年工資變化看,如果其每月應發工資均為3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兩項專項附加扣除共計2000元,假設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
按照累計預扣預繳方法計算,其前三個月應預扣預繳稅額分别為:
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555元;
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
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 =1850元。
以此類推,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出,該職員工資薪金數額是逐月累計,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該職員某月取得單筆大額收入,那将影響月度預扣繳的适用稅率及預扣繳數額。
上述第三方稅務咨詢人員介紹,對工薪階層來說,年終獎的發放就屬于上述情況。“相對于單月收入,年終獎一次性發放就屬于單筆較大收入,發放當月其适用稅率和扣繳數額都會較前一個月出現大幅增加,稅率跳檔也是必然。”
稅率跳檔的極端案例是,累計預扣預繳制度下,次年1月份或2月份發年終獎的納稅人,最高将适用45%的預扣率。
按照稅務總局發布的累計預扣預繳适用辦法,預扣率達到45%一檔,其對應的年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為超過96萬元的部分,因此超過這部分收入的人群會受影響。
政策無更新
截止至目前,針對年終獎政策到期後是否延續的話題,官方尚未有最新安排。
10月19日,《中國經營報》記者咨詢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台,其答複稱:“目前關于個人所得稅年終獎計稅方式,依據的政策仍是國家稅務總局此前出台的一次性獎金計稅通知,目前尚未接到最新的政策安排。”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自202212年1月1日起,将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稅。
北京某文化類集團财務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其公司都是按照單獨計稅為員工的年終獎扣稅,如果年終獎納入綜合所得計稅,在超額累進稅制下,這筆收入會導緻公司95%的人員,在年終獎發放當月發生稅率跳檔,進而增加全年總體稅負。
記者了解到,此前稅務總局曾設計了個稅“特殊稅務處理”辦法,但在新《個人所得稅法》條件下,工資薪金由“按月計稅”變成了“按年累計”計稅,在這種情況下,特殊稅務處理辦法并也不适用。
上述财務人員表示,如果公司選擇在2022年1月1日之後發年終獎,那麼員工當月稅率跳檔的話必然會多繳稅,但如果稅率沒有發生變化,可能意味着年底會發生預扣金額高于彙算金額,那該人員可以在次年彙算清繳時收到退稅。
不過,上述接近政策研究部門的人士表示,此前針對外籍人員免稅補貼到期的問題,稅務部門曾進行了讨論和調整。
“關于年終獎,未來不排除會推出新的稅收優惠政策,但不論政策怎麼調整,其目标都是新個稅法要求的架構下進行,重點是向中低收入人群傾斜,整體看維持甚至降低納稅人的稅負水平是當前稅改的大趨勢”。”該人士說。
(編輯:孟慶偉 校對:翟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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