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民以食為天
食以安為先
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群衆的
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是廣大人民群衆廣泛關注的民生問題
10月15日上午,淮安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被告人衡某某、徐某某在制作鹵菜時添加超過安全标準300多倍的亞硝酸鈉緻三人食物中毒的案件。
被告人衡某某、徐某某夫妻二人,今年5月初在淮安市淮安區茭陵鄉無證經營了一家鹵菜店,5月10号茭陵鄉村民劉鳳英在二人經營的鹵菜店購買了豬耳朵等食品回家食用後,導緻家中三人食物中毒。
當天,淮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茭陵分局到衡某某店内搜查,現場提取了相關熟肉制品,經淮安區綜合檢測中心檢驗,食品中的亞硝酸鈉含量嚴重超标。
15日上午,淮安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被告人衡某某、徐某某違規添加食品添加劑的案件,庭審期間,衡某某、徐某某兩人對于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衡某某、徐某某的行為均已構成生産、銷售不符合安全标準食品罪,屬共同犯罪。
在共同犯罪中,衡某某占主導地位系主犯,兩名被告人均有坦白、認罪認罰等從輕、從寬處罰的情節。
法院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當庭進行了宣判。
一,被告人衡某某犯生産銷售不符合安全标準的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并一萬元;
二,被告人徐某某犯生産銷售不符合安全标準的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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