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奔馳4S店事故車當新車賣,法院駁回車主退一賠三訴求,判商家賠償3萬
8月17日,據澎湃新聞報道,近日江西南昌的胡先生反映,自己兩年前在南昌一奔馳4S店購置了一輛新車時發現問題,經鑒定竟是事故車。對此他決定起訴維權,但兩次開庭法院都隻判定4S店賠償3萬元,駁回退一賠三的請求。
南昌一4S店将事故車當新車賣
近日,家住江西南昌的胡先生反映,2019年9月6号,他在南昌某奔馳4S店購置了一輛奔馳E260L新車,當時上完牌一共是花了将近44萬元。這個價格是工作人員完全按照新車價格售賣的,沒有給予任何優惠。
可是當胡先生在提車上路之後卻發現,這輛“新車”好像有些問題。胡先生稱,當時他開着新車跑了一趟機場高速,卻在駕駛過程中發現該車方向盤不歸中,“我們開長途、跑高速的方向都是正的,但(涉事車)它就是歪的,好像不對中,還會抖動。”
為此胡先生特意向迎星奔馳4S店反映了這一情況,結果4S店回應稱這隻是正常現象。仍然覺得不對勁的胡先生還是來到另一家4S店,請師傅進行檢查,結果真的驗證了他的猜想。
“師傅說到處都有螺絲松動、拆動過的痕迹,是事故車。”聽聞此言,胡先生又去請專業機構進行測量,發現該車果然大有問題,敲過闆噴過漆,跟原廠漆的厚度不一樣。
事已至此,胡先生決定拿起法律武器維權,他請律師委托第三方——中國檢測認證集團江西有限公司來鑒定,鑒定結果出來該車存在明顯修複痕迹,就是事故車。
法院駁回車主訴求判4S店賠償3萬
随後,胡先生向當地法院起訴該4S店,要求其履行消費者保護法中有關退一賠三的規定。但維權之路并不容易,自2019年發現問題至今,胡先生兩年内多次維權未果。
2020年7月,該案第一次開庭,法院隻判處4S店賠償胡先生3萬元。“法院說4S店沒有告知(是事故車),隐瞞重新噴漆當新車賣的事實,但不屬于欺詐。”
對于這個判決結果,胡先生當然不能接受,他還稱現在他隻是想把車退掉,都遭到4S店拒絕。胡先生無奈之下隻能繼續維權,2021年7月,江西南昌高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再次做出判決,依舊是判4S店賠付3萬元,駁回胡先生退一賠三的訴求。
對此,4S店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個案件已經移交給法院,4S店已經沒什麼發言權了,我們按照法律流程行事,執行法院判決。”同時該負責人還表示,已經将相關事情上報集團,并将保留上訴的權利。
對此案,網友紛紛表示:“支持車主維權,把事故車當新車賣,被發現後還不正常理賠,這樣的行為太過分了。”當然也有網友表示:“仔細看了判決書,主要是因為4S店隻承認隐瞞和修補,原告沒有證據證明車子質量有問題,所以法院判隻賠3萬。”
類似案例:要求退一賠三維權成功
近年來,汽車消費維權事件頻發,遠的不說,今年4月份就有一起特斯拉女車主在車展維權的事件轟動一時。現象背後,暴露出消費者面對強勢商家“維權難”的普遍問題。
此前在杭州也有類似案例發生,但與胡先生維權無果不同的是,這位車主最終成功争取到了退一賠三的賠償。
2017年3月15日,杭州車主張女士花費70萬從4S店買了一輛進口奔馳CLS轎車,卻在上牌過程被車管所的工作人員告知,車輛的輪毂及輪胎都被更換過,涉嫌改裝,無法上牌。
感到被騙的張女士連忙去找奔馳4S店理論,對此店方解釋稱,是因為車輛在運輸過程中遭到擦碰,所以他們将輪胎、輪毂臨時換掉,但銷售環節忘記換回去,直接就賣給車主了。
對這一說法将信将疑的張女士提出,要4S店把配置換回原廠件以及賠償她5萬元。對此4S店并不同意,雙方協商無果後,張女士決定起訴4S店,要求退一賠三。2019年4月,該案迎來二審判決,法院支持張女士退一賠三的要求,駁回4S店上訴,維持原判。
買車本就是一筆大額消費,誰也不願意攤上質量問題,因此,商家有義務将影響消費者購車決定的各類信息,如車輛是否為事故車、是否為“二手車”等情況,如實告知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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