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爪子又被人們美稱為鳳爪,盡管鳳是傳說中的神鳥,也盡管家養的雞也不會飛,但人們還總是喜歡給低端一點的事物美化,似乎這樣就能提高它們的地位。
不管怎麼叫法,雞的确是好養好吃的家禽類。即便它們現在已經被工廠化了,但因為它的肉質細嫩,生長周期短,還是很受大家歡迎和喜愛的。
小時候,我家有自己的院子。院角有一堆木頭,我媽養了幾隻雞,母雞喜歡在木頭堆上面找個空兒下個蛋。那時候最樂呵的事就是聽到母雞“咯咯嗒“一叫,我便爬上木頭堆伸手去夠雞蛋。熱乎乎的雞蛋可以磕開直接喝。
話有點扯遠了。
那時候吃肉是件奢侈而且美好的事兒。大家都喜歡買肥肉吃。像下水、内髒、雞頭雞脖雞爪這些都是不入流的,很便宜。所以爸媽經常會買一堆回來,用架在院角的大柴鍋炖上這麼一鍋,既解了饞,又當了能量的補充。所以到現在,我還是非常喜歡啃豬蹄雞爪子什麼的。
今天這雞爪子做法不難,就是放上作料一鍋炖。叫鹵也好,叫炖也罷,最後出來的雞爪子真是太好吃了。還沒到開飯的點兒,我先端着一碗坐在電視機前,邊吃邊看,吃得不亦樂乎。如果你也喜歡吃這些零七八碎的東西,一起來做吧!總比花高價錢買外面好多味精的要好吧!
對了,如果喜歡吃辣的,直接扔進去幾個朝天椒,味道準保棒極了!
材料:雞爪21個,八角2顆,花椒一撮,大蒜數瓣,姜一塊,醬油适量,鹽适量,料酒少許
制作過程:
1.雞爪子剪去指甲,褪去外皮,清洗幹淨;
2.入涼水鍋中,将所有的作料全部放入鍋中,大火煮開後撇去浮沫,再轉中小火炖30分鐘;
3.30分鐘後,關火,将雞爪泡在湯中,涼時就可以夾出,湯棄之不要。
小貼士:
1.雞爪富含膠原蛋白,據說有美容功效,但備注粘稠的人以少吃或者不吃為好;
2.雞爪沒有肉,全是筋和皮,所以不要煮太久,小火30分鐘足夠了,否則就被表皮破損,影響美觀和口感;
3.煮好的雞爪先不要撈出,泡在湯裡能更進味;
4.作料根據自己的口味來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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