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是指中國古代各個曆史時期由不同的曆史學家撰寫的而被封建朝廷列入正史的二十四種史書的總稱。
三國時期,當時社會上就已有了“三史”之稱。三史通常指《史記》、《漢書》和東漢劉珍等編撰的《東觀漢記》。範晔的《後漢書》出現後,取代《東觀漢記》,成為三史之一。三史加上陳壽的《三國志》,就有了“前四史”之說。唐朝官修南北朝八史和《晉書》成,再加上之前的前四史,就出現了“十三代史”之說。到了宋代,在十三史的基礎上,加入《南史》、《北史》、《新唐書》、《新五代史》,就形成了“十七史”之說。明代又增以《宋史》、《遼史》、《金史》、《元史》,合稱“二十一史”。清朝乾隆初年,刊行《明史》,加上先前的各史,總名為“二十二史”。後來又增加《舊唐書》,成為“二十三史”。在編撰《四庫全書》的過程中,學者又從《永樂大典》中輯錄出來《舊五代史》,經乾隆皇帝欽定,也被列入正史,合稱“欽定二十四史”。乾隆四年至四十九年,由武英殿刻印的“欽定二十四史”,是中國古代正史最完整的一次大規模彙刻。二十四史記事上起傳說中的黃帝,止于明朝崇祯十七年(1644),總計3213卷,約4000萬字,都是用統一的有本紀、列傳的紀傳體編寫而成的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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