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的居民用電電價是不是漲了?來源:今日惠州網在采訪中,不少居民表示,廣東夏季首檔電價标準僅260度,随着經濟社會發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家用電器越來越多,這一标準顯得過低并且,當前廣東的階梯電價政策自2012年實施後,至今已有8年未作調整,2013年,國家發改委提出要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對一戶多人的家庭可以在各檔電量基數上加電量然而,廣東隻完善了出租屋房東不能加價的政策,沒有完善一戶多人家庭的加電量政策,而湖南、北京、浙江、山東近年都陸續完善這一政策,希望廣東也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和完善階梯電價制度 ,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這幾天的居民用電電價是不是漲了?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這幾天的居民用電電價是不是漲了
來源:今日惠州網
在采訪中,不少居民表示,廣東夏季首檔電價标準僅260度,随着經濟社會發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家用電器越來越多,這一标準顯得過低。并且,當前廣東的階梯電價政策自2012年實施後,至今已有8年未作調整,2013年,國家發改委提出要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對一戶多人的家庭可以在各檔電量基數上加電量。然而,廣東隻完善了出租屋房東不能加價的政策,沒有完善一戶多人家庭的加電量政策,而湖南、北京、浙江、山東近年都陸續完善這一政策,希望廣東也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和完善階梯電價制度。
炎熱當頭,惠州居民又遇用電高峰時期,不少市民近日收到電費通知信息發現,7月的電費比6月暴增2~3倍,“我從5月開始晚上每間卧室都開空調,感覺7月用電習慣沒什麼變化,但電費卻暴增1倍,我們小區鄰居都說這個月電費翻倍。”市民李先生說。這可不僅是惠州市民的感受,廣州、東莞、肇慶等多地市民均有此反映并被當地媒體報道。
8月11日,廣東電網回應,用電量的多少,除了受自身用電習慣還會受氣溫影響,廣東今年的7月是1951年以來最熱的7月,平均高溫日數達到15.1天,是6月的3倍,這導緻空調制冷更耗電。
聲音
甯願用商業電價?
最近不少惠州市民在微信群裡曬起了電費通知,吐槽7月份用電習慣沒多大改變,用電支出卻翻倍。有市民納悶自己一個人住都用了200多元電費;有市民吐槽,五六月份電費都是50多元,7月份電費達到200多元。“人口沒增加,電還是原來的用法。”市民張華(化名)稱,以前夏天他家兩個月電費1200元,今年夏天1個月就交1100元。市民黃小姐在家養成了較為固定的用電習慣,“我家都是晚上才開空調,還設了定時關機,平時用電比較省,空調較少開。”但從她曬出的通知可以看到,7月10日她家代扣電費191.34元,而8月9日代扣電費增至323.72元。
面對增長的電費支出,有市民表示8月都不怎麼敢開空調,還有市民賭氣稱甯願用商業電價。
回應
廣東上月為70年來最熱,電器更耗電
7月電價為何這麼貴?各地居民衆說紛纭,有的廣州居民認為裝了智能電表後才出現這一現象,有人說是不是空調開得太猛了。8月12日,廣東電網在微信公衆号回應稱,用電量的多少除了受自身用電習慣還受氣溫影響,夏天電費支出高有可能是高溫惹的禍。
廣東電網表示,今年,廣東經曆了一個異常高溫炎熱、雨水極度稀缺的7月,平均氣溫高達30.0℃,平均高溫日(溫度超過35℃)天數多達15.1天,是6月5.1天的3倍,也是1951年以來最熱的7月。天氣熱,空調、風扇等電器自然就用得多,導緻用電量上漲,電費也就随之增加。
而且,室外溫度越高,空調的設定溫度即使不變,耗電也會越高。廣東電網曬出一組對比數據,7月28日(室外氣溫27~36℃)開空調8小時耗電5度,而8月3日(室外氣溫25~30℃)開空調8小時耗電2.3度,用電量相差一倍。
當前,廣東城鄉居民電價分為夏季标準和非夏季标準,每月用電量分3檔,電價分檔遞增,第一檔和第二檔電價隻相差幾分錢,但到了第三檔一度電貴了約50%。廣東電網算了一筆賬:假設小明家5、6、7月的用電量分别為260度、600度和940度,按電費計算公式“總電費=第一檔用電量×第一檔電價 第二檔用電量×第二檔電價 第三檔用電量×第三檔電價”計算,小明5、6、7月電費支出分别為156元,377元,683元。
呼籲
完善多人家庭電價計費政策
在7月電費激增的讨論中,不少市民指出,廣東省現在執行的是2012年開始實施的階梯電價政策,這是根據當年全社會平均用電值計算出來的,如今8年過去了,社會經濟發展已不可同日而語,不少居民添置的家用電器越來越多,用電量增長是必然趨勢,而且廣東天氣炎熱,夏季用空調幾乎成為“剛需”,夏季用電量往往超過每月260度的第一檔設置,達到第二檔甚至第三檔,現在夏季首檔電量260度的标準已顯得過低,應該調整階梯電價的計費标準。
“就像個人所得稅,當居民收入增加時就重新測算提高标準,階梯電價的标準也應該重新測算進行調整。”市民鄭先生說。事實上,調整階梯電價的做法在其他省份已有嘗試。2018年,湖南省出台政策完善階梯電價制度,将居民階梯電價第一檔電量由180度調整到200度。
此外,2013年,國家發改委下發《關于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的通知》,當時省物價局轉發這一通知,提出規範出租房電費結算行為,不得将用電量加價銷售給用戶,提高用戶電價标準,但是對一戶多人口加電量的政策并沒有落地。
記者查詢發現,近年來,山東、湖南、北京、浙江等多地出台了完善階梯電價的措施,對戶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各檔電量基數每月增加電量。浙江省2015年完善制度,對戶籍人口為5人及以上的家庭,每戶每月增加100度的階梯電量基數;戶籍人口在7人及以上的家庭,也可選擇執行居民合表電價。湖南在2018年7月9日起也對“一戶多人口”居民用戶實施各檔電量基數上每月增加100度。
昨日下午,市發展改革局價格管理科負責人稱,電價實施方案調整權限在省發改委,下周省發改委價格處将抵惠開展價格相關工作調研,屆時他将當面向省發改委反饋惠州居民意見。
延伸
選擇峰谷電價有時可以省錢
有市民問,峰谷電價是怎麼回事?
記者了解到,2012年6月15日,原省物價局(現已并入省發改委)出台《關于我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在實行居民階梯電價的同時,居民“可自主選擇是否執行峰谷電價政策”。選擇峰谷電價的用戶,其峰谷分時電表由電網企業免費安裝,用戶選擇實施後一年内不得變更。
根據相關文件,居民生活用電峰谷電,是在城市居民當中開展試點的一種新電價類别。它是将一天24小時劃分成兩個時間段,把8~22時共14小時稱為峰段,執行峰電價;22時~次日8時共10個小時稱為谷段,執行谷電價。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可向供電企業提出按峰谷分時電價計費的要求。對于選擇執行峰谷電價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電費按照“先分時、後階梯”的方法計算,即先按照峰、平、谷各時段用電量和分時電價标準計算全部電量的基礎電費,再按照第二檔、第三檔用電量及其加價标準,分别計算第二檔、第三檔電量的加價電費,基礎電費與加價電費之和為居民總電費。
但是,并不是所有居民都适合開通峰谷電價。有市民說,根據惠州居民用電習慣,電費高支出主要是夏天,用電大頭主要是夜晚開空調産生。因此,對于“夜貓子”和集中在半夜用電的雙職工家庭,利用峰谷電價可省錢。
惠州日報記者馮麗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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