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學府花園的林莉雯反映,她在我市某大型超市購買的進口曲奇餅竟是2008年生産的。而記者拿着曲奇餅找到商家咨詢時,卻發現是消費者不會看進口食品生産日期才鬧出了烏龍。
林莉雯買的進口曲奇餅包裝盒下部貼的白色中文标簽上标注了曲奇餅品牌、原産地、配料及國内經銷商等信息,但生産日期及保質期兩欄寫着:見包裝,包裝盒蓋上用英文字母噴碼着“MFG.080215”。MFG是生産日期的英文縮寫,林莉雯認為這盒曲奇餅是2008年2月15日生産的,因此投訴了這家超市。
對此,該超市客服經理表示,超市是無辜的。我國産品生産日期是按年、月、日順序标注的,而有些國家則是按日、月、年的順序标注。因此,林莉雯購買的曲奇餅實際的生産日期是2015年2月8日。此外,曲奇餅盒蓋上一組“EXP.080216”噴碼則是截止日期,也就是說這盒曲奇餅到2016年2月8日才到期,并非過期食品。
記者從市消協了解到:随着我市市場上進口食品營業網點的增多,目前由于日期标注方式不同導緻的糾紛也增多,在進口食品類糾紛中,有近三分之一都是因看不懂生産日期引發的。消協工作人員建議消費者多了解一些有關進口食品的消費常識,以避免在消費過程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煩。(記者張豔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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