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的環境下,很多人都有失業的風險,而且失業後再找工作又是一件難事,隻能先靠積蓄度日,如果手裡沒多少積蓄的話,那在找到新工作前的日子可就難過了。其實,隻要交了五險一金的話,可以靠其中的失業保險來緩解燃眉之急。
如何領取失業保險?
參保繳費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可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其中,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失業保險有什麼好處
失業保險金是最基本的好處,每月都能夠領到一些錢生活,至于金額,一般是當地最低工資标準的70%-85%之間。這些錢并不算多,但對沒有積蓄的失業人員來說,确實能夠緩解燃眉之急。
還有一個好處是醫療補助金,一般采取門診費定額補助和住院費按比例補助的辦法,具體标準和申領程度由各地根據情況确定。門診補助一般為每月10—20元,随失業保險金一同發放。住院補助多為按比例報銷的方式,一般在實際費用的50%—70%之間。
這兩個好處是最實在的,雖然金額并不多,但養活一個人還是足夠的。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領取失業保險金最長期限是一年,要是花一年時間都沒找到新工作的話,那就沒有失業保險金可以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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