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都有不少家長來問我們:“孩子的爸爸戶口是越秀的,孩子的戶口是香港的,孩子能不能讀公校?”
又或是:“孩子是香港戶口的,但是在荔灣區讀公辦小學,小升初時能不能參加公校派位?”
還有則是:“我們一家都是港澳戶口,有沒有途徑就讀廣州公校?”
如果隻是父母是港澳籍,孩子是廣州戶籍的,也完全不用糾結這個問題。而民辦學校就更不用說了,隻要孩子有學籍在廣州或在廣州辦理了居住證,也可報讀廣州民辦學校。
因此,本文讨論的情況主要是以下兩種:
第一種,父母是港澳籍,孩子是非穗(港澳)籍,想讀公校;
第二種,父母(其中一方)是廣州戶籍,孩子是港澳籍,想讀公校。
那麼這兩種情況究竟能不能入讀公校呢?為解決各位港澳子弟生的疑惑,我們專門整理了廣州市11個區關于港澳生的2020年入學政策,一起看看吧!
荔灣區小學:
1.學生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有合法穩定工作(能提供證明材料);
3.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荔灣區有合法穩定住所(申請人或配偶擁有荔灣區自有産權住房;或在廣州市無自有産權住房,但在我區租賃的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持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合同(須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記備案證明,及登記備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
經審核通過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學位或政府實行補貼的民辦學校的學位。
初中:
1.學生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有合法穩定工作(能提供證明材料等);
3.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荔灣區有合法穩定住所(擁有荔灣區自有産權住房;或在廣州市無自有産權住房,但在我區租賃的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并持當地住建部門認可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賃合同及登記備案佐證,已生效一年或以上 )。
荔灣區小學和初中港澳生的入學規定基本一緻:學生持有港澳居民證、監護人在廣州有合法穩定工作、在荔灣區有合法穩定住所(滿一年)即可。
港澳生小學入學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學位,初中則未提及,應該是等同于戶籍生,一同參與電腦派位。
越秀區小學:
1.适齡兒童父母已辦理《港澳居民居住證》,在廣州市有合法穩定工作,并在越秀區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已連續居住滿一年;
2.或僅适齡兒童已辦理《港澳居民居住證》,其監護人一方具有越秀區戶籍,在廣州市有合法穩定工作,并在越秀區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已連續居住滿一年,均可申請統籌入讀越秀區公辦小學一年級。
初中:
1.具有越秀區應屆公辦小學學籍;
2.申請人須為适齡兒童的合法監護人,在廣州市有合法穩定工作,并在越秀區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已連續居住滿一年。
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可申請越秀區公辦初中一年級學位,經審核公示通過後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相比起荔灣區,越秀區對港澳生入學作出了較為明确的規定。且小學與初中入學都隻能統籌安排學位。
小學入學較為簡單:父母已辦理港澳居住證,或僅兒童辦理了港澳居住證(但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方須具有越秀區戶籍),兩個條件的前提都是父母(監護人)在廣州有合法穩定工作、在越秀有合法穩定住所(滿一年)才可申請入學。
初中則多了一個要求:具有越秀區應屆公辦小學學籍。也就是說,小學不是在越秀區公辦小學畢業的,是沒有辦法就讀越秀區公辦初中的。
此外,越秀區還分别在朝天小學、培正中學、華僑中學為港澳生開設了“港澳子弟班”。
海珠區小學: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為其适齡随遷子女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
1.持有在我市辦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證;
2.在廣州市合法穩定工作;
3.在海珠區合法穩定居住滿 1 年。
或
1.适齡兒童持有在我市辦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證;
2.申請人須為适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且具有海珠區戶籍;
3.适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海珠區有合法穩定住所(擁有海珠區自有産權住房; 或在廣州市無自有産權住房,但以在海珠區合法租賃的住宅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居住滿 1 年。
初中: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為其适齡随遷子女申請初中一年級學位:
1.持有在我市辦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證;
2.在廣州市合法穩定工作;
3.在海珠區合法穩定居住滿 1 年;
4.随遷子女為海珠區應屆小學畢業生。
或
1.适齡兒童持有在我市辦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證;
2.申請人須為适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且具有海珠區戶籍;
3.适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海珠區有合法穩定住所(擁有海珠區自有産權住房; 或在廣州市無自有産權住房,但以在海珠區合法租賃的住宅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且居住滿 1 年;
4.适齡兒童為海珠區應屆小學畢業生。
海珠區兜兜轉轉用了這麼大段字,其實很好理解,基本上老三區的政策都相似:
1、父母(監護人)要有港澳居住證;
2、如果僅孩子有港澳居住證,那麼父母(監護人)其中一方須是海珠區戶籍;
3、父母(監護人)在廣州有合法穩定工作,在海珠區有合法穩定住所(滿一年)。
4、入讀海珠區公辦初中的港澳生要為海珠區應屆小學畢業生(這裡沒有提到是否要公辦小學學籍)。
5、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天河區小學:
港澳居民随遷子女(或持證适齡兒童少年)以天河區港澳居民随遷子女(或持證适齡兒童少年)積分制方式入學,按申請人排名從高到低順序依次檢索,安排至廣州市南國學校港澳子弟班就讀,直至小學一年級 40 人招生計劃(含遞補生)完成。
申請積分入學須符合以下條件(1 項為必須項,後三項至少有其中一項符合):1.持廣州市發放的有效期内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2. 在天河區有合法穩定住所;3. 在天河區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4. 在天河區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在2020年前已通過天河區積分入學政策并獲得我區公辦學校學位或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學位的申請人子女,不能再次申請同一學段學位。
初中:
小學畢業生為港澳居民随遷子女(或持證适齡兒童少年)按申請人排名從高到低順序依次檢索,安排至廣州市南國學校港澳子弟班就讀,直至初中一年級 40 人招生計劃完成。前 40 名有放棄學位的,可按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申請積分入學須符合以下條件(1 項為必須項,後三項至少有其中一項符合):1.持廣州市發放的有效期内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2. 在天河區有合法穩定住所;3. 在天河區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4. 在天河區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在2020年前已通過天河區積分入學政策并獲得我區公辦學校學位或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學位的申請人子女,不能再次申請同一學段學位。
與老三區不同,天河區是對口直升,因此公辦學校中招收港澳子弟生的學校僅有南國學校,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各招收40人,通過積分排名依次錄取。
辦理港澳生積分入學須滿足一個“港澳居住證”必選項,和滿足“有穩定住所”、“有穩定就業”、“依法繳納社保”三個選項之一。
白雲區持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可為符合以下所有條件的随遷子女,申請義務教育起始年級學位:
1.申請人須為适齡兒童的合法監護人,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證。
2.在廣州市合法穩定工作。
3.在白雲區合法穩定居住滿1年(購房或合法租賃)。
持港澳居民居住證适齡兒童少年符合以下所有條件的,可申請義務教育起始年級學位:
1.适齡兒童少年持有在我市辦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内;
2.适齡兒童少年的合法監護人具有白雲區戶籍;
3.适齡兒童少年随法定監護人在白雲區合法穩定居住滿1年(購房或合法租賃)。
符合以上條件的港澳适齡兒童少年,由居住地所屬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學位。
白雲區沒有對小學和初中的入學作出明确劃分,也就是說不需要滿足本區小學畢業應屆生這一條件,隻須父母有港澳居住證,或僅子女(父母或監護人須為白雲區戶籍)有港澳居住證,以及父母(監護人)與兒童在白雲區合法穩定居住滿一年,即可統籌安排學位。
除了統籌安排學位外,白雲區的培英中學,在2020年也開設了“港澳子弟班”。
黃埔區1.港澳籍人士随遷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納入了政策性照顧,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2.對父(母)為黃埔區戶籍的港澳籍适齡兒童,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也可參照政策性照顧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3.父(母)為非穗戶籍的港澳籍适齡兒童,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可通過積分入學申請我區公辦學位,也可報讀民辦學校。
黃埔區的港澳生政策似乎更加包容,隻要父母為港澳籍,或者隻有子女是港澳籍的,都可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番禺區對于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随遷子女(或持證的适齡兒童少年),由居住地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入讀學區内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含政府補貼民辦學位)起始年級。
番禺區的就更好理解了,隻要是持有港澳居住證的父母(監護人)或子女,可以統籌安排學區内的公辦學校。
花都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港澳子弟:
1.花都籍的港澳鄉親子女。
2.父母有一方是港澳籍或花都區戶籍,子女是港澳籍的。
3.父母有一方在我區就業(已進行就業登記)或創業(需持有效工商營業執照),并繳納滿 12 個月的社會保險五個險種其中之一的港澳子弟。其中,經區政府核定的上一年度納稅區庫留成總額達到我區重點企業标準。
4.父母有一方在花都生活并已購房(以查冊為準)的港澳籍子女。
5.其他,如港警、廣州市榮譽市民等港澳居民子女。其中,耀華集團向經政府認定的港警子弟提供特别獎學金,按照正常入學标準并免學費(住宿費等雜費由家長自理)入讀耀華學校。
花都區有一個亮點吸引到了我:耀華集團向港警的子女提供獎學金,并免學費入讀耀華學校。這一點,是目前十一個區中讓我覺得最有“人情味”的。
其餘要求與其他區無異,須父母為花都籍的港澳籍子女,或父母為港澳籍的子女,以及滿足合法就業、合法居住、繳納社保等條件,但隻要滿足其中一項即可安排統籌入學。
根據港澳子弟自身意願和需求,可選擇入讀花都區雅正學校的“港澳子弟班”,或就讀區内公、民辦學校的起始年級(一年級或七年級)。
注:如雅正學校的港澳子弟班入讀人數達不到開班條件,按戶籍地或居住地統籌安排入讀其他公辦學校;如當年報名入讀人數多于專班招生計劃數的,按相應招生先後順序(父或母戶籍排序:港澳籍—花都城區籍—花都非城區籍—穗籍非花都籍—非穗籍)搖号入讀。
增城區具備下列三款條件之一的來穗人員,其随遷子女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我區将以轄區内公辦學校為主統籌安排學位。1.在本區居住的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借讀生條件的随遷子女;2.符合省、市及本區高端人才管理細則的高端人才随遷子女,增城開發區企業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骨幹的随遷子女及符合《增城區服務企業二十條措施》文件規定的重點企業管理人員、技術骨幹的随遷子女;3.在我區連續居住并在廣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一個險種)滿5年、有穩定職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居住證持證人的随遷子女;持有在廣州市辦理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滿 1 年的來穗人員可通過計算積分方式為其随遷适齡子女申請。
在港澳生這方面,增城區并未另外出政策。就以增城區的來穗人員随遷子女入讀政策為例,需滿足政策性照顧、高端人才或骨幹子女、連續繳納社保滿5年以上之一條件方可統籌安排公辦學位,還可以通過積分方式申請公辦學位。
南沙區來穗人員在南沙區連續居住滿5年,并在廣州市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一個險種)滿5年、有穩定職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條件的随遷子女,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具體按照來穗人員随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有關規定執行。
南沙區僅有廣州外國語學校附屬學校公布了對港澳生的招生要求: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随遷子女(或持證的适齡兒童)。報名申請港澳子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作為申請人,可為該港澳子弟申請入讀學位。
其餘可參考南沙區來穗人員随遷子女入讀政策:在南沙區連續居住且依法繳納社保滿5年,有穩定職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從化區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滿 1 年的港澳居民(監護人)随遷子女(或持證的适齡少年兒童),參照我區來穗人員随遷子女積分入學辦法統籌安排起始年級學位:
對持有在廣州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滿 1 年(截至當年 8 月 31 日止)且在從化區居住、就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來穗人員,可為其适齡随遷子女申請入讀我區小學一年級或初一。
從化區也是将港澳生視同于來穗人員随遷子女政策,采用積分入學辦法統籌安排公辦學位,需要滿足在從化居住、就業、繳納社保且辦理居住證滿一年,方可申請。
通過以上整理可以看出,港澳子弟入讀公辦學校最重要的幾個條件:港澳居住證;父母(監護人)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均需提供證明),還有部分區要求有該區小學應屆生學籍的,也要注意,未雨綢缪,千萬别到了快要升學的時候才做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