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充滿着無限可能,你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内無限的探索新鮮事物。 可是一旦開始新一輪租房、搬家,生活又露出了它赤裸裸的真相。小丁因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看到了生活的本質。
小丁是一個熱愛自由且無拘無束的人,學成歸來他向往着充滿魅力色彩的地方——新疆。茫茫戈壁,瓜果飄香。早在APP就看好可以拎包入住的居住地址,下車後就隻身前往居住地址與房東洽談,根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也秉着誠實守信原則簽訂好房屋租賃合同。租期為一年,自2020年8月16日到2021年8月十六日,租賃期間水費、暖氣費、物業費由小丁承擔,租賃結束後小丁需交清欠費,為避免雙方産生糾紛,預交3,000元給房東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無以上欠費,房東将退還全部保證金。
押金被扣想必是大多數租客們頭疼的一件事情。小丁通過法律途徑維護了自己的權益,也為初入社會的他上了一課。2021年8月16号小丁将房屋騰空,并告知房東退房。房東在驗房的時候得知小丁将廚房燈罩、客廳茶幾抽屜軌道、床下面一塊闆子不同程度造成損害,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條出租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并且租房合同中有明确提出由乙方(小丁)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配套設施損壞,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損害情況,房東也酌情扣除1000元,将2000元退還給小丁。
在此,提示各位租客,有損害應及時向租賃者反映,與人方便,與己方便。簽合同時要注意看條約細節,如果租賃合同沒有明确押金的性質或規則,則押金作為租賃預付款處理,無論如何都要返還的。
如有更多問題法律咨詢,請聯系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合同糾紛案件相關領域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