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安檢員的工作職責
1、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安檢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各級領導管理,對違反法律法規或安檢規章制度的現象應與拒絕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2、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擅離職守,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按規定着裝上崗,佩戴标示規範,自覺維護安檢人員崗位形象。
4、熟練掌握各種安檢設備的操作及識别方法。
5、按照“逢包必檢”的安檢要求,負責宣傳引導人員進入安檢區域。
6、對可疑物品進行針對性探測,确定可疑物品性質,及時移交現場民警處理并做好記錄。
7、文明值崗,态度和藹,遇事講究方式方法,做到以理服人。
(一)指揮員職責
1、負責安檢崗點的安檢設備及人員的管理。
2、認真組織安檢崗點的安檢人員,按照作業流程積極主動的進行安檢,确保安檢質量和效果的一緻。
3、明令禁止攜帶的物品且不構成公安機關處理的,做好處置工作。指揮員無法處理的要及時移交駐崗執勤民警。
4、監督、督促執機員按要求填寫《 違禁品登記簿》 并做好統計上報工作。
5、在确保安檢點工作正常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和替換安檢點人員的休息及用餐時間。
6、在執崗過程中,嚴格執行“溫馨提示”的要求。
7、負責安排安檢崗點的衛生清掃,堅持随髒随掃。加強對安檢崗點安檢人員的嚴格管理,認真落實各項安檢工作規章制度。
(二)引導員職責
1、在指揮員的領導下開展安檢工作。
2、對乘客攜帶超長、超高、超大的物品(體積大于x 光機檢測通道);易碎物品(例如:玻璃器皿、丁藝品);易損物品(食品、藥品、電腦);金屬類工具及尖銳類等不宜機檢的物品,要及時提醒乘客及手檢員進行手檢。
3、引導乘客配合安檢。
4、遇特殊群體,包括殘障人士、孕婦等提醒手檢員進行手檢。
5、及時、準确的發現可疑人、可疑物。
(三)手檢員職責
1、在指揮員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2、對乘客攜帶超長、超高、超大的物品(體積大于 x 光機檢測通道);易碎物品(例如:玻璃器皿、丁藝品);易損物品(食品、藥品、電腦);金屬類工具及尖銳類等不宜機檢的物品,及時進行手檢。
3、檢查中發現可疑物應及時向指揮員報告。
4、負責各類安檢設備的擺放及保管(手檢設備選擇安檢桌的空白位置擺放整齊,防爆毯選擇安檢機周圍不阻礙乘客的地放擺放,防塵罩疊好放入安檢亭或放入安檢機底部的适當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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