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滴水,能折射太陽光輝。
一樁案,能彰顯法治道理。
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推出“小案大道理 時代新風尚”欄目,帶您一起回顧那些熠熠生輝的“小案”,回味那些蘊含其中的“道理”,共同感受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所弘揚的公平正義正能量。本期為您帶來的是一起“噪音擾民”案。
案情回顧
因長期受到鄰居彈奏鋼琴的“噪音侵擾”,高齡孕産婦徐女士在多番協商調解無果後,向法院提出訴前禁止令申請,申請禁止鄰居胡女士在與其共用牆壁空間内彈奏鋼琴。
徐女士與胡女士系毗鄰而居的相鄰關系人。據徐女士反映,自2021年11月胡女士搬入後,即開始長期、高頻率、大音量使用三角鋼琴練習演奏,還伴有通過網絡平台開展直播鋼琴課程、在自媒體平台上傳鋼琴演奏視頻進行展示宣傳等行為,而其彈奏鋼琴的房間與徐女士家兩間卧室僅一牆之隔。徐女士本身系高齡孕婦,自孕四周起便深受胡女士彈奏鋼琴的噪音影響,為此,徐女士及家人曾不止一次登門與胡女士協商,希望對方能降低鋼琴演奏對四鄰生活造成的幹擾,但均未達到協商一緻的滿意結果。直至2022年7月,由于徐女士産子後其與新生兒更加迫切需要一個安靜的休息環境,遂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申請訴前禁止令。
立案庭法官在收到申請後,首先向徐女士詳細了解了噪聲侵擾的經過及具體情況,審查了徐女士自行錄制的鋼琴演奏時室内情況的視頻、分貝器監測到室内音量高于55分貝的截圖以及胡女士在自媒體上傳的在家中彈奏的視頻等材料。為更加客觀、全面地了解實際情況,承辦法官又前往徐女士家中實地勘驗,并向其他鄰居、居委會和民警了解相關情況。
2022年8月18日,承辦法官來到胡女士家中現場了解了鋼琴位置、是否采取隔音減音措施、彈奏時産生的音量等情況後,認為徐女士申請訴前行為保全措施符合法律規定,胡女士在與徐女士共用牆壁空間彈奏鋼琴已足以達到幹擾徐女士正常生活、休息的程度,故向被申請人胡女士簽發民事裁定書及禁止令,責令其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停止在與徐女士共用牆壁空間内彈奏鋼琴。胡女士收到裁定書後當即表示,将盡快将鋼琴挪移至其他非共用牆壁的房間内,并加強隔音等其他有效措施。
2022年8月23日,胡女士已将鋼琴挪移到其他與鄰居牆壁不相鄰的房屋空間,并申請解除禁止令。随後,法院核實現場環境,并與申請人确認未繼續發生噪音侵擾行為後,出具了解除禁止令的裁定。
法官心語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長
李珑
随着我國生産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加強噪聲污染防治、保障老百姓的“安靜權”也日益受到重視。2022年6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亮點之一即在于明确界定了噪聲污染的概念和内涵,在超标的基礎上,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産生噪聲,并幹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界定為噪聲,擴大了法律适用的範圍,可以說最大程度的回應人民群衆關切的問題,守護老百姓在甯靜環境中生活的權利。
前案中“訴前禁止令”,是為了及時制止被申請人正在實施或即将實施的污染環境、破壞生态行為,避免申請人合法權益或生态環境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向人民法院申請作出的臨時性救濟措施。本質上,訴前禁止令是民事訴訟行為保全制度在生态環境領域的延伸适用,也為噪聲侵擾受害者提供了第三種救濟途徑,拓展了預防性司法措施的适用領域。
代表點評
北京市人大代表,
麥子店街道棗營北裡社區居委會主任
陳桂平
噪聲污染,是老百姓普遍關心關注的、與生活息息相關的問題,也是困擾居民安甯生活的難題。本案中,法院發出“噪聲”禁止令,不僅有利于及時制止正在發生的侵權行為,便利受害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也有助于促成糾紛雙方和解,及時有效平複矛盾。同時,也充分展現了人民法院維護人民群衆合法環境權益的司法為民職責,以法治力量守護人民群衆“安靜權”。
此外,本案中噪聲禁止令的作出,不僅是對環境禁止令司法解釋的正确适用,也是對行為保全在環境保護領域中的創新之舉,具有積極的示範和引導作用。相較傳統的解決渠道和方式,訴前禁止令的方式更為簡易便捷,進一步拓寬了保護人民群衆合法權益的範圍。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
漫畫:張雨薇 | 編輯:段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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