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風家訓的修身勵志故事?作者:馮靜武(中國浦東幹部學院博士、福建省李光地研究院特聘研究員),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家風家訓的修身勵志故事?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家風家訓的修身勵志故事
作者:馮靜武(中國浦東幹部學院博士、福建省李光地研究院特聘研究員)
李光地(1642—1718),字晉卿,号厚庵,别号榕村,福建泉州安溪湖頭人,清初著名理學家、易學家。他曆任翰林編修、内閣學士、直隸巡撫、吏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等職,為官近五十年,幾乎經曆整個康熙朝。李光地一生鑽研理學,著述頗豐,他還兼通曆數、兵法、水利、律呂、音韻之學。康熙評價他“謹慎清勤,始終一節,學問淵博”。李光地去世後,康熙發出“君臣之契,特有深焉”“蓋惟朕知爾最悉,亦惟爾知朕最深”的感慨。雍正的《谕祭文》中對其亦有“學問優長,持身端恪”“卓然一代之完人”的贊譽之詞。
李光地操履笃誠,器資端亮,深谙“修齊治平”之道。他以自己官宦仕途、為人處世方面的親身經曆和切身體會,結合古代聖賢的道德教誨及行為示範,親自撰寫《誡家後文》,告誡子孫;訂立族規《本族公約》,管束族人;訂立村規民約《同裡公約》《丁酉還朝臨行公約》等,淳化民風。此外,他還撰有與“家訓”在性質和内容上高度相似的系列“箴文”,如《勸學箴》《惜陰箴》和《誡家後箴》等。
為學上,他首先強調讀書的重要性,“人若閑散度日,過後未免悔恨,惟用工讀書,便心無不安處”,他還認為讀書使人快樂,所謂“惟有讀書以自樂”。他在《家訓·谕兒》中引錄韓愈《講學解》中的話,“口不絕吟于六藝之文,手不停披于百家之篇;紀事者必提其要,纂言者必鈎其玄”,提出讀書不要局限于閱讀,動手寫才能銘記于心,所謂“目過口過,總不如手過”。李光地指出讀書應當“提其要”“鈎其玄”,為此學人必須做到“閱事要詳”“思理要精”。其次,李光地“專勤好學,博洽多聞”,強調讀書要細,所謂“讀書字字挑剔,是孔子正派”,“孔子讀書,直是字字不放過”。他曾經批評王陽明讀書不細,指出“明代人讀書不細,大害事”,“明朝人學問、事功都不透,想是讀書不專之過”。李光地還指出讀書要善于獨立思考,要有懷疑和批判精神,他在《榕村語錄》之《大學》篇中講“讀書最怕是無疑”。此外,李光地還主張讀書要融會貫通,學思并舉,“讀書須要融洽,不然撐腸拄肚,便為害”。讀書如果學而不思,“不過是愚庸書生”,“其弊至不可言”;若思而不學,“便有高明才智一流往而不返,就偏僻一路生出許多見解,自許獨得,開教說法,其弊無窮”。
為人上,重德修業,反對“惟利是視”,李光地反複給自己的家族成員講“後世子孫有德易以王,無德易以亡”的道理,指出“德”對家族及家庭成員發展的重要意義。《榕村語錄》中記載,“即如人家子孫,果能繼述祖宗之志事,便使科名接踵,豈非好事?若罔上賊下,惟利是視,要他富貴何用?倒不如使他貧賤困苦,既不至害人,或者動心忍性,反有向善之機”。李光地在《誡家後文》及《榕村語錄》中告知後輩要懂得先祖“起家艱難”,要求他們“收斂約束,和順謙卑”,不可“侮老犯上”“貪利奪食”,強調為人處世的倫理道德。李光地認為,正是祖輩先人有孝順友愛、辛勤勞動之美德才有家族繁榮興旺的結果,子孫後代應該珍惜和學習。如果子孫乖戾悖逆,懶惰放縱,則必然導緻家族衰敗不堪。李光地在《誡家後文》中說:“吾生七十年間,所閱鄉邦舊家、朝著顯籍者多矣!榮華枯隕,曾不須臾。”他用自己的所見所聞及宦海風雲的人生經驗告誡後人:榮華富貴、興衰存亡不過是片刻之事。一個家族要想長期興旺,必須嚴格約束自己,做到“孝友勤勞”。
為官上,李光地一是主張濟人利物,反對“自為身家謀”。他用儒家傳統的“為人之學”與“為己之學”作為其“為官”“齊家”的哲學基礎。李光地在《榕村全集》鳌峰講義中言,“為官而思所以濟人利物,亦是為己,必自為身家之謀,方是為人。然為官而為子弟謀田宅者,此固為人。若訓饬子弟,使之循規矩,秉禮義,能自守其家業,雖是為子弟謀,卻是為己”。作為儒者的李光地提倡“為己”之學,就做官來講要做到“為己”,就是要“濟人利物”,而不是“為身家之謀”。就處理“為官”與家庭關系而言,“為己”就是要在家庭中訓導教育兄弟、子女,讓他們秉守禮義,遵守規矩,進而自守家業,而不是“為子弟謀田宅者”。李光地從先儒處承繼了“為己之學”的思想并加以闡揚和踐行,嚴格約束自己的家人及後代,在今天有很強的啟示意義。二是主張清正廉潔,反對貪欲妄為。李光地反對唯利是圖,主張清廉為官,自己率先垂範,躬行實踐,真正做到知行合一。他在新衙東巷巷口的接官亭前放置一座雕像,雕像的頭部被砍斷以後再粘接上去,以此告誡族人為人為官不能有貪念,否則就會有性命之憂,甚至身首異處。這見證了他“在官以清勤自勵”的品格。三是主張愛惜名節,反對徇私庇護。李光地把家訓家風與國家法律相結合,嚴格約束自己和家族成員。他強調“要略略的在本鄉做得一點榜樣,先從本族整理起,先要自己清心寡欲,禁得子弟僮仆,不要欺詐鄉裡”。李光地還用自然界草木枯榮之理作比喻,“凡再實之木,其根必傷,席蔭驕矜,衰落立至”,“自今以往,有犯規條,我惟有從公檢舉,聞于官而與衆共棄之,不能徇私庇護”。當他看到家族成員倚仗财勢,“作害鄉裡,罪大惡極”的行徑,李光地厲聲警示,“爾不為吾惜名節,吾豈得為爾愛身命”。他借周公之言告誡後人,“子孫到不肖的田地,他便知作惡也,并不知有祖父,何嘗是我的子孫”。他進一步告知子孫族人越界行為的嚴重後果,“國憲有嚴,亦必不爾寬也”,這些話語至今讀來仍如洪鐘大呂,铿锵有力,極富啟示意義。
李光地的家規家訓有鮮明的特點,一是強調讀書“為己”,以理學思想為其家規家訓的哲學基礎,富有理論性;二是對症下藥,以解決問題為目的,具有針對性;三是知行合一,以躬行實踐為導向,很有實效性。李光地的家訓得到子孫後代的身體力行,成為立族之本,旺族之綱。李光地故裡,每逢李光地的誕辰日和忌日,全族後裔齊聲誦讀《誡家後箴》,溫故知新,牢記先賢遺訓,遵規守法。
《光明日報》(2019年06月01日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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