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指的是零散的,“擔”古代指的是扁擔,在這裡指的是車,零擔就是不夠一扁擔,即不夠一車的意思。
關于零擔運輸,《2014中國公路貨運發展研究報告》是這樣定義的:零擔運輸(Less-than-Track-Load)是物流運輸的一個名詞。零擔是相對于整車(Full-Truck-Load) 而言。在實際的市場操作中,對于零擔和整車的劃分,基本上是以一票裝滿一車作為整車,多票拼滿一車作為零擔,但在實際操作中也有把2-3 票拼滿一車的大票作為整車。行業内一般把每票30公斤到10噸之間的貨物歸為零擔。
(1)應具備良好的通風、防潮、防水、采光、照明等條件、以保證貨物的完好和适應各項作業的需要。
(2)為使貨物免受雨濕和提高裝卸作業的效率,倉庫或貨棚應盡可能設置在站台上。
(3)倉庫或貨棚内應合理地劃分貨區和貨位,這對提高中轉業效率有着重要的作用。
(1)中轉先運、急件先運、先托先運、合同先運;
(2)盡量采用直達方式,必須中轉的貨物,則應合理安排流向;
(3)充分利用車輛載貨量和容積;
(4)嚴格執行混裝限制規定;
(5)加強對中途各站待運量的掌控,盡量使同站裝卸的貨物在重量和體積上相适應。
(1)一站整裝零擔車,所裝載的貨物不得少于貨車核定裝載量的50%或容積的90%。
(2)兩站整裝零擔車,第一到站的貨物不得少于貨車核定裝載量的20%或容積的30%,第二到站的貨物不得少于貨車核定裝載量的40%或容積的60%,兩個到站必須是同一路徑,第一到站和第二到站的距離不得超過250公裡。
(3)三站整裝零擔車,笨重、長大、危險貨物不夠整車條件組織一站或兩站整零車裝運時,可以組織同一路徑上三個到站整裝零擔車,但第一與第二到站的距離不得超過500公裡。
(1)按車輛容積、載重和貨物的形狀、性質進行合理配載,填制配裝單和貨物交接清單。填單時應按貨物先遠後近、先重後輕、先大後小、先方後圓的順序進行,以便按單順次裝車,對不同到達站和中轉的貨物要分單填制;
(2)将整理後的各種随貨單證分别附于交接清單後面;
(3)按單核對貨物堆放位置,作好裝車标記。
注意事項:
(1)根據車輛容積和貨物情況,均衡地将貨物重量分布于車底闆上;
(2)緊密地堆放貨車,以期充分利用車輛的載重量和容積,防止在車輛運行中因發生振動而造成的貨物倒塌和破損;
(3)同一批貨物應堆置在一起,貨件的貨簽應向外,以便工作人員識别;運距較短的貨物,應堆放在車廂的上部或後面,以便卸貨作業順利進行;
(4)沉重的、長大的,或所裝結實的零擔貨物,宜于放在車廂的下層。裝車作業完了以後,應仔細檢查貨物的裝載狀态,并将貨票與交接清單逐批對照,确認無誤後随車理貨員或駕駛員簽收。
(1)需要冷藏、保溫或加溫運輸的貨物;
(2)規定限按整車辦理的危險貨物;
(3)易于污染其它貨物的污穢品(例如未經過消毒處理或未使用密封不漏包裝的牲骨、濕毛皮、糞便、炭黑等);
(4)蜜蜂;
(5)不易計算件數的貨物;
(6)未裝容器的活動物(鐵路局規定在管内可按零擔運輸的除外);
(7)一件貨物重量超過2t,體積超過3m3或長度超過9m的貨物(經發站确認不緻影響中轉站和到站裝卸車作業的除外)。
在專用線或專用鐵路内組織直達整裝零擔運輸,經鐵路分局同意由車站和托運人協商并簽定協議後辦理;如組織中轉整裝零擔,應由鐵路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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