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現,深陷退押金漩渦好幾年的ofo共享單車突然推出“拉好友,退押金”的活動,頓時引發網友關注和質疑。從2018年下旬退押難起,ofo一直方案不斷,從押金轉成P2P理财,到兌換成金币購物,再到購物返現,如今又推出拉人頭退押金,引起一片吐槽,有網友調侃“ofo是不是搞傳銷去了”。
據律師觀點,ofo此番舉動及其押金一旦兌換用戶即失去索取權利的條款,均屬單方制定,應屬無效;同時設置條件退押金的行為也違背了民法典規定的誠實信用原則。
△圖源網絡
拉好友退押金,用戶能接受嗎?
近日有網友發現,ofo商城推出“拉好友,幫你退押”功能。但到11月21日上午,再去ofo官方APP,發現已經無法查看“拉好友退押金”的相關介紹,且經記者實測,新用戶已無法注冊。記者點擊“在線客服”發現無法實現網絡連接。
據多家媒體報道中引用的截圖,“拉好友,幫你退押”頁面上方顯示“TA購物,你分錢”。據獎勵任務,邀請好友能加速退押速度,好友下單能助增返現金額,充值10元立即退押2.5元。按時退押金本來是消費者合法權益,ofo加設邀請好友、再充值等條件引起用戶不滿。網友吐槽:“為了2.5還要往裡搭10塊?什麼邏輯”“這什麼操作,套牢4個,放走1個?”“臉都不要了?”
ofo用戶,長沙市民張先生告訴記者,他申請退99元押金,現在排位是1023萬多。他基本上已經放棄這筆押金了,也不願意參與APP上購物返現的活動。一方面,他有自己固有的消費平台,再開啟一個新的平台不方便,而且如果參加活動就意味着,為了拿回本屬于自己權益的99元,還要翻倍增加自己的消費需求。另一方面,他表示不信任這個平台,“甯願不要這個錢,因為不知道它接下來還會搞出什麼套路。”
宋女士曾參與了ofo的充餘額免押活動,但使用次數很少,沒多久就聽說“小黃車黃了”的消息。後面她雖然也嘗試過申請提現,但“弄了很久都弄不出來,就沒弄了”。對于ofo上線的各類返現活動,她表示:“不滿想搞,感覺蠻麻煩的。”
小賢是17年讀高二時交的199元押金,後來得知公司情況趕緊申請退押,但一直沒動靜,客服都是自動回複,沒有人工。之後每隔一段時間去看都是沒有結果。最後選擇放棄,卸載了APP,“很無語也不是很理解為什麼不給我們退錢!”“四年過去了我現在讀大四了都,沒想到又出來整什麼拉好友退押金,我是不敢弄,我怕又坑我錢。”
ofo折騰許久的退押之路
在退押這條路上,ofo已經“折騰”很久了。
據公開資料顯示,2017年6月,ofo宣布将押金金額從原來的99元提升至199元,後來實行了一陣信用免押,但很快又改為充值餘額免押。
2018年11月,ofo公司被爆出挪用用戶押金,導緻用戶紛紛申請退押,排隊人數瞬間突破1000萬,同時多地ofo用戶稱押金難退,原本幾小時的到賬時間現在延至多天。有網友計算,如果按照排隊人數計算,不少人要等到數百年後才能領回押金。
同月下旬,ofo将押金轉換成P2P理财資金:99元押金用戶可将自己的押金升級成為100元特定資産,享受曆史年化利率8% 8%的新手福利。但該合作活動發布幾小時後就匆匆下線。
2019年3月,ofo又試水折扣商城,用戶可将押金兌換成購物金币,再次騎車無需繳納押金。但一旦用戶同意兌換,就會視為主動放棄對押金的索取權利,ofo對押金不再具有歸還義務。且押金一旦兌換成金币即不可撤銷,無法轉換回押金,也無法申請将金币提現。此外,據當時用戶使用反饋,商城商品種類不是很豐富,而且隻有小部分能單獨使用金币購買,大部分都是“金币 現金”的方式。
2019年11月,ofo APP首頁上線“天天返錢”功能,聲稱“無需排隊,直接退還押金”。但此功能隻是将用戶押金轉至“天天返錢”賬戶,押金本身無法使用,隻能通過購物返現。不同價格、品類的商品返現額度也不同。如日常用品返現額度較低,而高客單價如咖啡機、空氣炸鍋等則返現額度較高。據用戶反饋,消費1500元左右的高客單價商品才夠返現199元的押金。同樣,一旦用戶同意購物返現,就會被視為主動放棄對押金的索取權利。
現在點進ofo共享單車APP,首頁是“返錢”商城界面,底部導航欄分别是“首頁”“賺錢”“領錢”和“我的”。而“賺錢”及“領錢”頁面,用戶必須同意購物返押金的相關協議才能進入。
律師觀點:ofo應當無條件地退還消費者款項
焦點一:ofo推出“拉好友退押金”規則,能否作為退押金的合法方式?
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劉明:ofo此前承諾給消費者退押金,消費者據此提交了退押金的請求,雙方已經對此達成一緻,ofo應當無條件的退還消費者款項。現ofo又制定所謂邀請好友才能退押金的規則,該規則系ofo違反之前達成的協議單方制定的,對消費者不産生法律效力。且設置所謂邀請好友才能退押金的行為,違背了民法典規定的誠實信用原則,系違約行為,應對消費者承擔違約責任。
焦點二:ofo在《可提現餘額使用規則》中寫明:“一旦您确認将ofo平台的押金轉移到ofo返錢進行兌換後,則視為您放棄對押金的索取,ofo平台對您的騎行押金不再具有歸還義務”,上述内容是否合法?
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劉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6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無效。上述内容,明顯系經營者利用其優勢地位,以所謂單方通知的方式,排除消費者的權利,該内容應屬無效。
潇湘晨報實習記者 吳陳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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