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看到一個學生站在校門口,旁若無人的一隻手拿着手機,一隻手點着煙,娴熟地抽着,看得我氣不打一處來。于是拍了照,交由相關領導處置。
路上我在想,這個學生會被怎樣處理呢?估計寫檢查是必備的功課,于是就想聊聊關于檢查這個事。
我讀書時代,隻寫過一次檢查。高一的時候,晚上熄燈後,跟宿舍的兄弟們做了一副簡易的象棋,剛走了沒幾步,就被班主任抓獲了,于是做檢查。其時覺得站在講台前念那份東西,确實覺得丢人。還好寫之前請教了班裡的幾位“高人”(慣犯),告訴我們一定要把錯誤往大處寫,最好把自己罵得狗血淋頭,這樣可以确保一次就過,因為這樣顯得“認識深刻”。
于是依計行事,果然一次就過。
做了老師後,也讓學生寫檢查,不過我并不相信寫了這個檢查,他們從此就改悔了,所以也便很少使用。
其實靜下來心來想想,讓學生寫檢查這件事,多半是做了無用功。這件事的實際作用主要有這麼兩點:
一是認為通過寫檢查可以讓學生認識到錯誤,以便保證以後再不犯。寫檢查也算是一種懲罰,一遍不行可以寫兩遍,反正學生也害怕寫作文,當然檢查就更害怕了。
二是老師也實在沒有什麼好法子,打不得、罵不得,起碼這算是一個法子,畢竟寫檢查是要“承認錯誤”的,多少可以讓老師有點心理安慰,或者說自欺欺人地認為學生确實認識到錯誤了。
我們再深入研究一下,學生會因為寫檢查而改正錯誤嗎?
應該會有,恐怕不會太多。
因為這種犯錯成本實在太低,無論犯多大錯,寫一張檢查就可以應付,即使把這張檢查張貼到宣傳欄裡,殺傷力或許稍微大一些,然而次數一多,也就習以為常了,臉皮反正是越用越厚的。
至于對老師來說的心理安慰,這個作用應該是有的。學生寫完了檢查,老師就覺得這個事總算是“完了”——學生也認錯了,檢查也寫了……
真的“完了”嗎?
學生真的認識錯誤了嗎?
我們不妨分析下,學生犯錯誤,從認知角度可以分成兩類:第一類是明知故犯,也就是說他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也完全明白自己做的事情是錯誤的,之所以依然去做,是因為其他因素(如利益、習慣、情感等)起作用。
像開頭我說那個學生,抽煙這件事,對不對,他不知道嗎?還是上學帶手機這件事,他不知道?這是非常典型的明知故犯。
第二類自然是不知而犯,這類情況也有,不過很少很少,尤其是高年級的學生。
那麼問題來了,對于那些明知故犯的學生,你讓他通過寫檢查“認識錯誤”,有意義麼?或者說,寫出來的東西,你信麼?
這完全是在做無用功,學生寫出來的東西,也無非是一篇被迫的“命題作文”罷了,其中大部分的話語都是言不由衷,甚至不過是照抄老師的說教,說的不客氣一點,這種所謂的檢查,寫得越多,次數越多,學生編瞎話的能力就越強。
至于不知而犯的,寫檢查的必要性更不大,畢竟“不知者無罪”,能認識到錯誤,再寫檢查就是多此一舉了。
所以如果仔細分析一下,我們就能感覺到,寫檢查這事,基本上是做無用功。
既然如此,為什麼老師們還樂此不疲呢?其實與其說是樂此不疲,不如說是無計可施,除此一法,再無别法。捏着厚厚的檢查,顯得我是做了工作的,我是負責任的,我是有“業績”的。
如果寫了很多檢查依然不行呢?
大概就隻能回家反省了,然而當學生把回家反省當做了放假,這一招又不靈了。最後呢,就隻剩下了開除一條路了。
到此,教育就走向了終點——以失敗而徹底告終。
那我們到底要怎麼辦?
不急,不破不立,要立新,先得破舊,待我把這些舊的、沒用的東西破完了,再立新的也不遲啊。
寫到這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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