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一個月護理假?9月29日,江蘇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江蘇省養老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條例》增設“基本養老服務”專章,規定各地制定發布基本養老服務清單,提出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等,推動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請一個月護理假?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請一個月護理假
9月29日,江蘇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江蘇省養老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條例》增設“基本養老服務”專章,規定各地制定發布基本養老服務清單,提出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等,推動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确提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推動老齡事業和産業高質量發展。據統計,我國老年人口已經達到2.64億,預計到2030年會突破3億。截至2021年底,江蘇全省60周歲以上常住老年人口1883.68萬人,老齡化率達到22.15%。作為全國最早進入老齡化社會和老齡化程度較高的地區之一,江蘇率先出台地方性的養老政策,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有益探索。
《條例》從社區養老、家庭養老、機構養老三個方面入手,對配套服務設施建設、社會服務、子女照料、規範機構發展等提出了具體要求。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子女照顧老人問題,尤其是獨生子女養老問題。《條例》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對随遷老人給予公共服務便利,并提出“獨生子女父母年滿六十周歲後患病住院期間,獨生子女每年享受不少于5天的帶薪護理假”。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的數據,我國現有随遷老人近1800萬,占全國流動人口的7.2%,其中專程為照顧晚輩而随遷的比例高達43%。江蘇将異地老年人納入優待制度覆蓋範圍,不僅能為随遷老人提供直接幫助,而且能解除他們子女的後顧之憂。“帶薪護理假”的提出,有助于化解獨生子女“一邊是工作,一邊是父母”的矛盾,也為居家養老提供便利和保障。關鍵在于,如何将好事做好,實事辦實?
在專業養老機構尚未大面積普及的背景下,居家養老不僅是一種政策性方向,而且也是多數老年人的實際選擇。在此過程中,子女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如果說“帶薪護理假”為此敞開了方便之門,制度善意能否惠及千家萬戶,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用人單位的看法和做法。隻有讓用人單位積極參與其中,才能避免制度善意成為鏡花水月。因此,不妨為用人單位提供一定的财政補貼或稅收減免,以此來激發用人單位的參與熱情,強化其主體責任。
對于勞動者來說,休假永遠是個引人關注的話題。對于用人單位來說,讓不讓員工休假同樣是個值得關注的話題。在設置“帶薪護理假”的時候,如果不能完善相關的政策配套,制度善意難免會在實際執行中打折扣。為養老減負需要為家庭賦能,“帶薪護理假”釋放出了一種令人向往的積極信号。如何在勞動者權益與用人單位利益之間達成一緻,考驗着相關部門的決策智慧與行動能力。(趙志疆)
來源: 光明網-時評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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