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歸正傳。
提起方字,大家太熟悉了,什麼長方形正方形啊!遠方地方啊!但要真說起它的來曆,您恐怕會驚掉下巴了,方的本意竟然和罪犯有關!
甲骨文的方,主體是個人形,人的脖子上扣着枷。沒看錯,方的本意就是給罪犯套上枷鎖,強制發配到遠離人群的荒涼邊疆。這種情況叫“流方”。看清楚喽,可不是萬古流芳的“流芳”喲!
“方”的本意就是被強制發配到最遠邊地的罪犯。後來,罪犯勞改的那個邊遠的地兒,也就叫“方”,這就是“遠方”的來曆。正因為它表示遠,所以現在,方也隻能與表示遠的字搭配,什麼遠方南方北方……它從來不會與近字搭配。
因為罪犯脖子上的枷是規整的四邊形,所以由此引申出了它的另一個意思:指四邊形的東西,如長方、正方、走四方等等。
後來,方就專指遠方或方塊形這個意思了,它的“帶枷罪犯”這個意思就被“放”承擔起來。放,左邊一個罪犯,右邊是拿警具的樣子(又是手,撇橫頭表示警具)。這也就是“流放”一詞的來曆。解放,就是原來被管制者,解開了枷鎖。引申為被壓迫者獲得自由。解手,就是打開枷鎖,讓你拉屎撒尿。(未完待續,如有疏漏,敬請行家指正,先緻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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