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于《全國專業學位水平評估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揮教育督導評估作用,引導學位授予單位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專業學位教育發展規律,決定全面啟動全國專業學位水平評估工作,重點對金融等30個專業學位類别開展評估。
這30個專業學位類别為:金融、應用統計、稅務、國際商務、保險、資産評估、審計、社會工作、體育、漢語國際教育、應用心理、翻譯、新聞與傳播、出版、文物與博物館、建築學、城市規劃、農業、獸醫、風景園林、林業、公共衛生、護理、藥學、中藥學、中醫、旅遊管理、圖書情報、工程管理、藝術(戲劇、戲曲、電影、廣播電視、舞蹈、美術、藝術設計領域)等。
各學位授予單位在2015年12月31日前獲得上述專業學位授權,且通過專項評估或合格評估的專業學位授權點須參評。
評估重點内容為:
以人才培養質量為核心,圍繞“教、學、做”三個層面,構建教學質量、學習質量、職業發展質量三維度評價體系。指标體系共包括3項一級指标、9項二級指标、15-16項三級指标,重點考察以下内容。
(一)教學質量
1.思政教育特色與成效。堅持把思政教育放在人才培養首位,加強思政教育成效評價,重點考察“三全育人”綜合改革情況,展現培養單位在課程思政改革、意識形态陣地管理、基層黨組織建設、思政隊伍建設及實踐育人等方面的特色做法及成效。強調職業道德與職業倫理教育評價,考察學生職業精神與社會責任感培養成效。
2. 課程與實踐教學質量。強調課程教學與學生實踐創新能力培養的有機融合,重點考察課程體系建設、校外資源參與教學、案例教學應用與開發建設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對學生應用能力和職業能力培養的支撐成效。強調專業實踐質量評價,重點考察實踐基地實際使用及支撐專業學位人才培養的實效。強調師資隊伍質量評價,重點考察師德師風機制與成效、校内外師資總體充裕性和結構合理性、代表性導師的實踐教學能力以及指導學生投入度和效果等。
3. 學生滿意度。通過問卷調查,考察學生對思政教育、課程與實踐教學、導師指導的整體滿意度。
4. 培養方案與特色。強調特色定位與發展優勢,重點考察各培養單位目标定位與社會需求的銜接情況、高水平研究成果與校外資源等培養資源對培養目标的支撐情況、培養方案與行業企業的協同情況。
(二)學習質量
5. 在學成果。強調學生綜合運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在學成果的實踐創新性,重點考察學生在學期間取得的案例分析、創新創業成果、設計、技能展示等應用性成果,強調專業學位論文的應用性和行業應用價值。針對體育、藝術、漢語國際教育等不同專業學位類别特點,在應用性成果、學位論文等方面分類設置考察内容。
6. 學生獲得感。強調學生的實際獲得感和成長度,通過問卷調查,考察學生在實踐能力、創新能力、綜合素質提升和知識體系構建等方面的獲得感和成長情況,特别考察畢業生的職業能力提升情況。
(三)職業發展質量
7. 畢業生質量。強調畢業生職業發展質量,關注總體就業質量,考察畢業生就業創業率、就業結構、整體職業吻合情況、職業能力發展和崗位提升等情況。注重代表性畢業生情況評價,考察其職業發展情況、主要成就、貢獻與影響。
8. 用人單位滿意度。強調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的銜接度和适應度,通過用人單位問卷調查,重點考察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職業能力、職業道德與職業倫理等方面的滿意度。
9. 服務貢獻與社會聲譽。強調服務貢獻評價,重點考察培養單位在服務國家戰略需求、區域經濟發展、行業創新發展等方面的主要貢獻和典型案例,多角度呈現人才培養等方面的辦學特色與亮點。強調社會聲譽評價,考察培養單位人才培養的社會認知度和美譽度。
評估程序包括參評确認、信息采集、信息核查、專家評價、問卷調查、權重确定、結果形成與發布、持續改進等八個環節。
(一)參評确認
各學位授予單位登錄“全國專業學位水平評估系統”,對評估範圍内的專業學位授權點參評情況進行确認。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教育部學位中心”)對各學位授予單位确認後的參評資格進行審核。
(二)信息采集
采用公共數據獲取與各參評單位審核補充相結合的信息采集模式,如補充思政教育、服務貢獻案例等必要材料,減少填報材料數量。各參評單位應積極配合采集工作,保證填報信息真實、可靠。
(三)信息核查
通過形式審查、邏輯檢查、公共數據比對、證明材料核查、重複數據篩查、重點數據抽查、信息公示等方式,對參評單位填報信息進行核查。在确保國家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在參評單位範圍内公示相關數據。核查結果與公示異議将反饋參評單位進行核實、處置和再次确認。
(四)專家評價
按照“随機、保密、回避”原則,遴選思政教育專家、各專業學位專家、行業專家等對定性評價部分進行分項評價;建立專業學位專家庫、擴展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專家資源,制定專家評價标準和指南;采用基于定量數據、證據的專家“融合評價”,提高專家評議質量。
(五)問卷調查
通過網絡平台,面向在校生、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進行問卷調查,獲取相關評估數據。邀請同行專家和部分行業專家結合培養方案與特色成效,對專業學位進行綜合聲譽評價。
(六)權重确定
廣泛聽取各教指委等專家對指标體系權重的意見,通過彙總統計,确定各專業學位類别指标體系的最終權重。
(七)結果形成與發布
根據定量和定性指标評價結果及指标權重,形成評估結果。按照專業學位類别及領域呈現總體評估結果,并根據需要提供多種形式的分類評估結果。
(八)持續改進
為更好發揮評估體檢和診斷作用,按需為各相關單位提供分析服務報告,各學位授予單位依據評估結果或分析服務報告,排查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薄弱環節和存在問題,提出針對性持續改進舉措,促進研究生培養質量不斷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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