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豔陽”指明媚的風光,多指春天。南朝宋鮑照《學劉公幹體五首》中有:“豔陽桃李節,皎潔不成妍。”宋柳永也有詞《長壽樂》:“繁紅嫩翠。豔陽景,妝點神州明媚。”清朝孔尚任《桃花扇·訪翠》:“對三月豔陽之節,住六朝佳麗之場,雖是客況不堪,卻也春情難按。”都是用來形容春天陽光豔麗明媚。而郭沫若更是在《中國古代社會研究》中寫道:“女子好像還有别的一種公事,就是在春日豔陽的時候,公子們的春情發動了,那就不免要遭一番蹂躏了。”
“豔陽”也可用來形容光豔美麗。唐代李白《古風》詩之四七:“桃花開東園,含笑誇白日。偶蒙東風榮,生此豔陽質。”宋代晏殊《和樞密侍郎因看海棠憶禁苑此花最盛》:“幸分霖雨潤,猶見豔陽姿。”可見“豔陽”用來形容花的美麗亦十分恰當。
無論是豔麗明媚,還是光豔美麗,都不可用“豔陽”來形容夏日灼熱的太陽,否則隻會贻笑大方。
文章内容轉自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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