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教育報】
6月21日,河北警方通報唐山打人事件最新情況,根據通報,被打女子王某某、劉某某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遠某、李某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對此一些網友很疑惑,“為什麼看起來很嚴重的樣子卻隻是輕微傷或者輕傷?”
對此,@江甯公安在線 發布科普文章,法律上說的“輕傷”,“輕微傷”,可能和一般人的理解有很大差異。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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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等五部門發布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标準》,“輕傷”是指,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輕傷二級,是指各種緻傷因素所緻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起的并發症,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輕度損害或者影響容貌。
律師:唐山打人案嫌犯大概率會被數罪并罰
本案嫌犯會以什麼罪名被起訴、會被判刑多久,備受關注。
北京德翔律師事務所主任安翔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仔細關注通報當中所涉及的内容,會發現對這幾個人後續起訴的時候,會有其他的罪名被一并追究,可能涉及洗錢罪,掩飾、隐瞞犯罪所得收益罪,開設賭場罪,聚衆鬥毆罪等,數罪并罰,這是大概率事件。對他們最後的定罪量刑,很有可能并不以這次傷人事件為限度,還要追究他們在過去這些年應當承擔的罪責,最終的懲處很有可能會非常嚴厲。
來源 | 中國青年報整理自@江甯公安在線、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賈文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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