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二手車交易火爆,大量二手車交易欺詐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北京一中院就審理的典型案例,提醒消費者如何避開二手車交易的“雷區”。
資料圖 攝:張航 /北晚新視覺供圖
曲某通過某舊機動車經紀公司購得一台二手車,合同約定交付的車輛行駛公裡數為13.9萬。購車後,曲某委托評估公司對涉案車輛的行駛公裡數進行鑒定,結果顯示:該車裡程表被人為更改;目前實際公裡數應在22萬以上。曲某支付檢測費5000元。
之後,曲某以欺詐為由起訴要求解除合同,由該舊機動車經紀公司退還購車款、進行3倍賠償并支付鑒定費用。
該經紀公司則認為,其在收購涉案車輛時經過了第三方機構檢測,檢測報告顯示表顯裡程為13.26萬公裡,其依據該檢測數據向曲某出售車輛,沒有欺詐的故意。
法院經審理認為,二手車的行駛裡程會直接影響消費者的購買選擇,應屬于消費者知情權的範圍。被告作為專業的二手車銷售公司應審慎查明,并如實告知消費者。檢測公司出具的車輛認證報告中寫明該車輛的“表顯裡程”為13.26萬公裡,但是報告已明确裡程表讀數不作為判定被認證車輛實際行駛裡程的依據。作為專業經營者的被告具有欺詐的故意。法院判定解除雙方買賣合同,舊機動車經紀公司退還購車款、賠償購車款3倍賠償金,并支付車輛檢測費5000元。
■法官提示
汽車經營者擅自篡改表顯裡程數或隐瞞謊告真實裡程數的行為,均系故意告知虛假情況,誘使消費者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視情節可能構成欺詐。如果确實存在欺詐行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汽車經營者應承擔退一賠三的法律責任。消費者購車後如果發現問題,應通過專門的車輛評估公司檢測,及時收集證據,向法院主張權利。
(原标題:二手車商更改裡程表被判“退一賠三”)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 林靖 通訊員 習亞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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