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這個知識點,也是一個内心的疑問,但你偶爾好奇也就問下你的一兩個同學和身邊人,因為也就相差幾天或一兩個月,沒有太計較。
但是,親友的信息隻是偶爾的幾個點,不足以達成面、形成規律。我有上萬個職場指導案例,所以講下規律。本文也是百度搜不到答案的疑問,搜到了也基本是錯的,因為除我外,沒人做這個統計。
每一次換工作時,新單位會發一份報到通知書給你,實際上就是錄取意向書,俗稱Offer。這是一份書面的通知,也是一份契約,需要雙方簽字生效。
大家注意下,Offer裡面的核心要點,有這幾個:
1,月度基本工資;
2,每年發放基本工資的次數;
3,年度獎金的說明;
4,工作制(五天制/六天制等具體工作時間);
5,年假天數;
6,報到日期。
這是我們求職者一定要看,并考慮的核心6點,當然,Offer裡還有其他要點,比如保密條款、解約說明、違約金等,但已經不是核心要素。
我這裡給大家第7個考察點:發工資日。如果Offer裡面沒有,你直接問HR即可。Offer裡面可以不寫,但入職後的合同裡面要寫上去,不是打印字體的手寫也行。
這裡提醒大家,任何簽字,都要謹慎。
如下調查,你一點選,就能知道大家一般幾号發工資,比你早還是比你晚。
調查你也看了,但有個說明,體制内工作(公務機關、事業單位、央企國企等),大多是沒有Offer的,你去他們那入職之前,隻有一小部分崗位你可以通過關系人,打聽到大緻的工資。具體工資,隻能自己用接下來的12個月去體會。
比如招你進去的HR,你可以問,HR可以告訴你大緻月薪、年收入。大家注意下,體制内說的“工資”,是扣稅扣社保後的稅後倒手工資;其他體制外工作所說的月薪、年薪,都是稅前工資。
再加上體制内單位的“津貼”和“獎金”種類比較多,且基本工資設置得比較低反而扣稅少,并還有其他福利,所以結論才是這樣的:央企月薪5千≈外企月薪7千5≈民企月薪1萬。無數人在這裡,被自己的想當然和表面的數字,誤導了。
通常來說,公務機關、事業單位、央企國企,會在本月5-20号将本月直到31号的工資都發了。有個好玩的,他們中很多你在比如8号入職,也就是你本月有7天沒上班,但是會發給你全月30天工資。
因為錢多,且單位本身并不以盈利為主要目的,也不怕你20号時多領了10天的工資跑了。體制内少部分,比如國企子公司孫公司甚至外包公司,發工資日會比本月20号晚。
我們也将工資按照“賬期”來劃分,剛剛叫做提前10-25天的“預付款”。接着則是大部分外企和大型優質上市公司,他們在每月21-31号發放本月工資。31号如果是節假日,則提前一天發工資。這是市場經濟中比較正規的公司,也是歐美常見的發工資日。
接下來就開始苦逼了,下個月15号之前發放上月勞動日工資報酬的,則是中國更常見的工資日。你自己看下,你别将“本月”和“上月”概念搞錯了。大多數合資企業、小型外企、民企等,會在1-14号發放上月工資,5号10号為多。
進一步苦逼,港台、小民企等,則一般在16-31号發放上月工資。有人問“你怎麼沒說15号發上月工資的?”是的,15号發工資的,正是他們中比較好的那部分。當然不排除特例,也有台企是10号發上月工資。我記得昆山仁寶是10号發,浦東的英業達是13還是15号發的。
繼續,說3月份才發1月那個月工資的,這就是本月發上上個月工資了,大多是小民企和私企,也有部分創業公司。這部分人不知道其他公司如何發工資,會以為也差不多時間。
再繼續,2個月前的工資都沒發,甚至今年領着去年的工資,第3年領取第1年的獎金、提成等,這就是私企、小創業公司無疑了,當然,要倒閉的民企和上市公司,也會如此厚顔無恥,一開始還會嚴正申明說自己不拖欠工資,網上某些輿論是謠言,還會“辟謠”。這類叫做拖欠工資,辟謠的意思就是:你怎麼能對外說實話?!
總之,越苦逼的工作越被拖欠工資,之前也寫過,《當下還會有哪些企業拖欠工資?》,最常見被拖欠的工資,叫做民工的工資。
好的,其他不多說了,總之,如果你工資沒談得高,你也可以讓公司先預付你半年一年工資兩年三年更好。這裡面的談判策略叫做現金為王,理由是“我要買房,先問公司預支”,原理是工資和賬期兩者的此消彼長原則,我這也是在教你如何談判。
最後,有疑問你随時問,我主要解答百度搜不到答案的職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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