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抄還是借?
文章轉載自:斯芬克藝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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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darlene7
我們都知道:抄襲無疑是對創作者最大的不尊重。但是,近年來頻頻出現“争議性”很強的作品。甚至還有一些恬不知恥的設計師,拿“抄襲”當“緻敬”。之所以出現這種局面,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在藝術領域,“抄襲”與“借鑒”的界限有時十分模糊,而80%的人其實并不了解二者的具體差異。
01
“抄襲”和“借鑒”到底有什麼區别?
抄襲和借鑒都有一個共同之處:即指借用或參照非自己原創的、他人的成果來完成自己的作品或産品。而借用的程度不一使這二者産生了差異。
在藝術圈裡,抄襲事件屢見不鮮。以“畫鳥”聞名于世界的葉永青,其作品不僅被比爾蓋茨收藏,他本人作為在中國文藝界頗有影響力的人物,也早已身價上億。而去年,來自比利時的一紙訴狀,改變了這一切,也讓整個中國藝術圈為之震驚。
葉永青
來自比利時的原創畫家斯蒂安·西爾萬指出,葉永青抄襲其30年間創作的數副作品,并在中國文藝市場上以幾十甚至上百倍的價格賣出。
(左)葉永青抄襲作品,(右)西爾萬原作▼
新聞爆出後,葉永青表示想與原作者西爾萬聯系并确立合作關系,但被其拒絕。最終,這位中國文藝界元老的作品價格一落千丈。葉永青落得這等結局,不僅讓藝術愛好者有被愚弄的感覺,也讓許多人對中國老一輩的藝術家失去信心。
葉永青
上面這個例子中,葉永青僅僅隻是把西爾萬的作品進行小幅度的改造,但作品整體的框架,思路沒有任何變化,讓人一眼就能看出“抄襲”痕迹。
創作領域到底該如何區分“借鑒”與“抄襲”?對這個問題,舉報葉永青的西爾萬認為,藝術家在創作過程中受到同行間接或直接影響在所難免,“受影響”的本身沒有任何問題,是為藝術增值的體現。但如果僅是沒有靈魂的将其他人作品抄來再以高昂的價格出售,就是道德問題了。”
西爾萬
但是,除了像葉永青這種顯而易見的抄襲案例,通常情況下,我們很難有一個精準的量化标準,去評定究竟一副作品借用多少才算抄襲。把握不好火候,褒義詞就會立即變為貶義詞。
那麼,在設計的過程中,如何才能把握借鑒的尺度從他人作品中提取設計靈感呢?
02如何把握尺度,合理借鑒他人作品?
借用哥倫比亞著名雕塑家博特羅的一句話:“ 對于藝術設計來說,想法和風格很重要。你可以選擇另一個人的主題,然後用你自己的風格捕捉它,使它成為你自己的東西。”
哥倫比亞著名雕塑家博特羅
也就是說,模仿借鑒是在他人作品之上取其精華,并通過自己的思考進行再創作。一定要讓觀賞者清楚,這幅作品雖然有所借鑒,但依然是一個帶有新生命的産物,是他們從未見過的新事物。
拿格倫·布朗為例,盡管他現在是英國當代“最昂貴”的藝術家之一,但他的創作生涯中盡是“借鑒”。許多先當代知名畫家的畫作都曾被他拿來當創作素材,譬如委拉茲開斯、倫勃朗、德拉克羅瓦、庫爾貝、雷諾阿、甚至還有梵·高、達利…..
格倫·布朗《Poor Art》
格倫·布朗《In My Time of Dying》
他會從明信片、書中或是網上的複制品裡中選定一幅藝術家的畫作後,他會把這幅作品放到電腦上,然後通過圖像處理軟件截取、扭曲、拉伸、翻轉圖像、改變圖像顔色來制造一種陌生感,以滿足自己的審美需求。
格倫·布朗《Daydream Nation》
盡管布朗的創作生涯中離不開“借鑒”,但他并沒有迷失自己。在汲取其他藝術家手法特點的同時,他也融入了許多自己的特點,比如“在平面上制造刷痕”,創作出了自己的一套風格體系,讓觀賞者一眼辨認出其作品。
他曾說過:“當我畫一幅畫的時候,雖然它是基于别人的作品,但人們永遠不會認為這幅畫是創作于18世紀或19世紀,而是屬于二十一世紀和後現代的。”
格倫·布朗《Shallow Deaths》
這種“借鑒”就像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思考,可以把從0到1的時間縮短,而把更多的時間投入在讓作品從1長到100分。
從上述的兩個案例當中,我們可以總結:創作往往涉及借鑒,但絕不是原作的複刻版。
借用西方現代主義藝術家馬塞爾·杜尚的一段話:“藝術家不是造物主,沒有辦法像上帝那樣從無到有、從零到一地創造東西。”世界上沒有真正的原創,當你決定要開始原創的時候,無需排斥參考和借鑒,但一定把握好尺度,别為了所謂的設計感而“出賣自己的靈魂”。
馬賽爾·杜尚
本文授權轉載自公衆号:斯芬克藝術教育。新東方旗下一家專注于國際藝術創新教育、作品集培訓、藝術留學規劃的專業教育培訓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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