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召回,我估計現在大家心态都躺平了,還能怎樣?我們原來說過,作為工業制成品,有召回還是值得肯定的,隻不過随着近幾年車企召回數量的的增大,很多消費者也變得模棱兩可無所謂。
這不?召回又來了。
一:
日前,現代汽車決定自2022年3月18日起,召回2016年10月10日至2018年2月27日生産的部分進口起亞嘉華汽車,共計1090輛。
二:
日前,梅賽德斯-奔馳召回生産日期在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11月8日期間的部分進口S級車輛,共計5034輛。
北京奔馳汽車有限公司召回生産日期在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11月29日期間的部分國産C級車輛,共計25773輛。
三:
華晨寶馬汽車召回生産日期從2019年12月25日到2021年10月12日生産的存在自動變速箱缺陷的寶馬3系、X3汽車,共計6輛。
四:
天津一汽豐田汽車有限公司召回2020年4月30日至2021年8月19日期間生産的部分奕澤IZOA汽車,共計13999輛。
廣汽豐田汽車有限公司召回2020年4月29日至2021年7月30日期間生産的部分C-HR汽車,共計9503輛。
召回可怕嗎?不可怕,有可能是簡單修複,也有可能是複雜維修。小編曾經也經曆過召回,比如,“機油液面異常升高”的缺陷處理牽涉的部件比較多,包括車身和底盤,需要卸下發動機下護闆、放掉冷卻液、更換散熱器下水管總成、更換機油、加注新冷卻液、更換空調控制單元、升級FI-ECU/TCU等,保守估計需要3.5個小時。不過,維修技工是“輕車熟路”,從上舉升機開始計算,2.5個小時就完成所有工序。
在車輛上工位維修之前,服務人員會給出一份詳細的清單,并一一解釋需要更換的零部件,再讓車主簽字确認。隻有簽字确認,才會開始動工。4S店承擔維修召回車輛的所有費用,包括涉及的汽車零配件和工時費。
但有一個問題,對于車主送車、拿車以及維修期間的出行,是由車主自行承擔。
這時候,就會有朋友會心裡犯嘀咕,你造成的問題,影響了我的使用,是否可以給我點“誤工費”?
這個想法大家也很能理解,畢竟如果你平時請人幫個忙,可能也要免不了發個小紅包, 如果給人添了麻煩,可能免不了還要請人吃頓飯,而有些車企也做了一些小“補償“意思一下,基本上都是延長保修、贈送優惠券、贈送禮品等補償,對于4S店來說并不會帶來太大的影響,同時又能給客戶一點安慰。
而從法律法規的層面來說,《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條例》并沒有明确車輛召回需要補償消費者損失,如此,消費者想要索賠就非常有難度。
但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九條卻明确規定了商品召回,經營者應當承擔消費者因為商品被召回産生的額外費用,汽車廠家召回汽車同樣适應消費者保護法。因此,車主是可以依照消費者保護法和4S店主張誤工費或者額外交通費。
不過這裡有一個關鍵詞,補償還是賠償?
從法律意義上來說:賠償意味着賠償方存在法律上的過失,如侵權或者違約,需要承擔賠償對方全部損失的法律後果,包括精神賠償。而補償而意味着補償方不存在法律過失,僅僅是因為合法進行的法律行為而給相對方造成了合法利益損害,從公平原則出發,應該給予補償。
所以,對于車企召回帶來的一些時間損失,其實車主是可以要求補償的,但若是因為問題車輛而導緻有實際性的傷害,還是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向汽車廠家提及索賠事宜。
不過,小編倒是覺得,如果法律法規可以明确一些補償機制,那麼車企的召回能不能少點?
您覺得呢?歡迎留言!
*本文部分資料/配圖整理自網絡,
如有疏漏錯誤還請留言指出,
小編不勝感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