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知道支教,是因為我學校裡有一位老教師(現在已經退休),曾經去新疆支教過三年。提起支教,大多數人談論的是這位老教師,曾經領雙份工資,表示羨慕他的經曆,但是一說也讓他們去支教,他們卻說吃不了那樣的苦,受不了那個罪。
有人說,以前支教是因為争取“政治資本”,為了向上爬,可是這位老教師,卻在鄉村中學的教學一線幹了一輩子,一輩子都是認認真真、兢兢業業地教書育人。
他是為了支教而支教,并沒有任何的個人目的。這才真正意義上的支教。支教于他而言,是一種責任,是一種精神,是一種境界。
現在的支教大都是變了味的,支教是因為個人的需要——是因為晉級的必需,很少有誰是為了增長見識、積累經驗、增加與鄉村教師的交流,而自覺自願地去鄉村支教。基本上可以說,如不是晉級所需(有的是為了提拔),就不會去支教。
支教的意義在于:促進教育均衡,實現城鄉教師資源共享,增加城鄉教師交流,提高教師教育教學水平……
應該說,支教的想法是好的,但是,憑幾年才有一位老師到某個學校支教,就能對該校的教育教學有大的改變嗎?每年有幾位老師到一個鄉鎮去支教,就會對該鄉鎮的教育起到促進作用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他們的作用可能連杯水車薪都不如。
城裡的老師,年年都有到鄉村支教的名額,但并不是鄉村的學校每年都會有支教的老師,我在現在的學校任教了二十年了,才有兩位老師到學校分别支教了一年。他們能有多大的能耐,能影響鄉村的一個學校的現狀呢?他們也隻是為了完成自己的任務而已。
在我校曾經支教的老師還算是比較好,他們也就是早來晚走,對學生認真負責。他們辦公一般都是在班裡,很少進辦公室,和其他老師沒有什麼交流。他們幾乎都是到校就進班,放學就回家。所以,所謂的城鄉交流,根本不存在。
到其他學校裡支教的,有的是不怎麼負責任,有的是教了半學期,突然走人,撂下了一班學生讓校長作難,更有的是隻有名字,沒有人到學校報到,因為人家有後台,跟領導打個招呼就不來了,不過支教認定書到時還是一樣有的。所以後來中心校領導,就一律不接受縣城裡派來的支教老師,因為他們不但不能給鄉村學校帶來什麼好處,而且會因此添很多麻煩。
當支教和晉級挂鈎後,就已經開始變味了,到現在已經是形式了,被派下去的老師能正常地完成任務,已經算是好老師了。
支教都是城市教師到鄉村,鮮有鄉村教師到城市,在某種意義上說,這是一種不公平、歧視。為什麼就認定城裡的教師比鄉村的教師優秀?城裡學校的硬件資源可能是鄉村學校所無法比的,但是鄉村學校的教師,在教育教學能力、方法、技巧上,有的是超越城裡教師的。再說在思想道德修養上,教育觀念上,怎麼就确定城裡教師比鄉村教師差呢?這點還真的不一定!
我認為,真正的支教,不應該有任何的附加條件,應該是個人的自覺、自願,是一種不圖名利、回報的付出、奉獻!是一種平等的、相互的交流,雙向的改變,共同的提高!這樣的支教才會有效果、有價值,才是應該值得推廣,大力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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