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浙江省教育廳、省财政廳聯合發文(浙教計〔2018〕75号),公布了通過獨立學院規範設置省級驗收學校的名單,溫州大學瓯江學院正式成為通過獨立學院規範設置省級驗收的獨立學院。
省教育廳會同省财政廳等六部門共同出台了《關于支持獨立學院發展的若幹意見》,就進一步促進獨立學院持續健康發展作了明确規定,确立獨立學院主體地位,理順獨立學院體制機制,完善内部運行管理機制。
《意見》對獨立學院提出規範要求:
着力落實獨立主體地位,要求落實好七個獨立,即:具有獨立的校園和基本辦學設施,實施相對獨立的教學組織和管理,獨立進行招生,獨立頒發學曆證書,獨立進行财務核算,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意見》明确對通過規範驗收後的獨立學院将給予多方面的政策支持:
财政補助。享受同級政府對民辦教育的财政補助政策,獲得的省級學科專業等競争性項目,享受與公辦高校一樣的省财政補助政策。
自主收費。在公開辦學成本的基礎上自主确定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标準。
稅收優惠。在校園用地、房産以及提供學曆教育取得的收入等方面享受與公辦普通高校同等的政策,在建設規劃、用水、用電、用氣、排污等方面享受與公辦普通高校同等的收費優惠政策。
項目開放。教育廳等部門安排的學科專業等競争性項目對通過省級驗收的獨立學院實行完全開放,支持鼓勵申報專業碩士學位人才培養項目試點工作,支持申報自然科學研究、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等各級各類科研項目,支持創建協同創新中心。
隊伍建設。自主聘任教職員工,自主評聘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落實社保待遇,同等享受當地人才引進政策。
瓯江學院簡介
瓯江學院于2000年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2004年由國家教育部批準為獨立學院。溫州大學瓯江學院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溫州大學校長任學院董事長,中國工程院院士金甯一擔任學院名譽院長。學院以“區域性應用技術型獨立學院強校”為發展定位,緻力于培養高層次應用技術型人才。
溫州大學瓯江學院占地面積511.5畝,現下設六個二級學院和一個公共教學部,44個本科專業,涵蓋經濟學、法學、教育學、藝術學、文學、理學、工學和管理學八大學科門類,根據武書連2017中國265所獨立學院學科排行榜,學院多學科進入全國前十強。目前,學院全日制在校生7300餘人,擁有包括“省千”、浙江省新世紀151人才等10餘名省級人才在内的專任教師406人。在浙江省2015-2016學年普通本科高校分類評價中,溫州大學瓯江學院名列教學為主型獨立學院第4名。在浙江省教育評估院2017年公布的“用人單位對2016屆畢業生的綜合素質滿意度評價”中,學院以94.73%的滿意度在獨立學院中排名第一;在其公布的“全省2016屆畢業生一年後創業率排名”中,學院以6.39%的成績位居全省本科高校第一。2018年5月,溫州大學瓯江學院作為全省唯一的一所獨立學院,成功入選“浙江省首批普通高等學校創業示範性學院”。
溫州大學瓯江學院堅持“紮根區域辦大學、面向區域謀發展”的辦學思路,與地方區域進行緊密聯動、協同配合,正積極開展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合作,全力做好應用轉型發展的“三篇文章”。第一,打造産教融合發展共同體,争創校地産教融合樣闆區。第二,構建瓯越傳統文化傳統與創新的高地,打造文化創意産業發展圈。第三,推進鄉村振興戰略服務帶,謀劃鄉村振興發展版圖。
目前,溫州大學瓯江學院已經與浙江亞龍裝備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瓯江學院亞龍學院”等行業産業學院,将緻力于打造産教融合示範載體;與溫州市瓯海區委組織部合力搭建溫州大學瓯江學院黨建學院,專門為兩新企業、非公企業培養黨務人才,成為全國首個高校黨建學院;同時,溫州大學瓯江學院将在創新創業教育示範性的基礎上打造“升級版”,注重創新創業教育的個性化培養、數字化趨勢和國際化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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