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聯考大綱---------------------
考試時間、地點
(一)考試時間
2022年12月3日
(二)考試地點
美術考點設置在各地市,具體地點由各地市招生辦公室安排,考場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編排
考試科目和要求
美術術科統考包括素描、速寫、色彩三門科目。
素描考試:
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礎和對形體、結構、體積、空間、質感等方面的理解、認識和表現能力。
速寫考試:
考查考生在較短的時間内完成對人物動态、人物動态組合以及人物與場景的整體表現,同時注重考生對人物的比例、結構、動态的準确把握以及畫面的構圖和處理。
色彩考試:
考查考生對色彩的感受能力、認識能力和色彩技法表現能力。
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考生美術術科統考的總分為素描、速寫、色彩三科得分之和。素描、速寫、色彩均按滿分 100 分進行評分。美術術科統考的滿分為300分。
各科考試内容和考試要求
(一)素描考試
1. 考試内容和形式
考試内容:靜物、人物頭像、人物帶手半身像。
考試形式:寫生;表現由考場提供的圖片或相關資料所規定的内容;默寫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2.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答卷(考場提供);
②鉛筆、炭筆均可(考生自帶);
③畫闆或畫夾(考生自帶),要求不大于4開并且幹淨(無任何圖案、圖形等痕迹);
④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⑤答卷上不允許噴灑任何固定液體。
3.考試時間3小時
4. 評分标準和占分比例
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造型準确(包括比例、結構透視關系、特征、空間關系等);素描關系合理,形體刻畫深入,畫面整體效果好:表現生動,體現較強的塑造能力。其中:
構圖占15%
結構與比例占30%
細節深入與局部刻畫占30%
表現技法占25%
(二)速寫考試
1. 考試内容和形式
考試内容:人物動态、人物動态的組合、人物與場景的組合。
考試形式:寫生;表現由考場提供的圖片或相關資料所規定的内容;默寫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2. 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答卷(考場提供);
②鉛筆、炭筆、鋼筆均可(考生自帶);
③畫闆或畫夾(考生自帶),要求不大于4 開并且幹淨(無任何圖案、圖形等痕迹):
④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3.考試時間30分鐘。
4. 評分标準和占分比例
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構圖合理,造型準确(包括比例、結構、透視關系、動态特征);能較深入地刻畫主體對象的細節,畫面整體效果好;主次分明,表現生動,節奏感強。其中:
構圖占25%
造型與比例占30%
人物動态表現占30%
表現技法占15%
(三)色彩考試
1. 考試内容和形式
考試内容:靜物、人物頭像。
考試形式:寫生:表現由考場提供的圖片或相關資料所規定的内容;默寫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2.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答卷(考場提供):
②水粉或水彩顔料均可(考生自帶):
③畫闆或畫夾(考生自帶),要求不大于4開并且幹淨(無任何圖案、圖形等痕迹):
④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⑤答卷上不允許噴灑任何固定液體。
3.考試時間3小時
4. 評分标準和占分比例
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體現色彩規律,表現色彩關系;構圖合理,體現造型能力;色調明确,表現手法生動,畫面整體效果好。其中:
色彩關系占35%
構圖占15%
造型能力占25%
表現技法占25%
重慶市聯考大綱--------------------考試性質
重慶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學與設計學類專業統一考試是為招收美術學與設計學類專業人才而設置的選拔性考試,注重考查美術學與設計學類專業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主 要測試考生的人文素養和藝術素養,是全國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
考試科目、形式及分值
考核目标、内容及要求
(一)素描考試
1.考核目标
主要考查考生對物像的造型能力和表現能力。
2.考試内容範圍
靜物、石膏頭像、人物頭像。
3.考試要求
① 考場提供考試用紙,考生自備黑色鉛筆或黑色炭筆,畫闆及與考試相關的繪畫用具;
② 構圖合理、造型準确、整體性強,有一定的藝術表現能力及刻畫能力;
③ 按所提供的圖片或文字資料作答,答卷上不得添加與試題無關的其他内容,否則按 不切題處理并扣分;
④ 禁止在卷面上使用定畫液、噴劑等膠質材料。
(二)色彩考試
1.考核目标
主要考查考生對物像色彩的感受能力和表現能力。
2.考試内容範圍
靜物、風景。
3.考試要求
① 考場提供考試用紙,考生自備水彩、水粉或丙烯顔料,畫闆及與考試相關的繪畫用 具;
② 構圖合理、色調明确、色彩豐富、整體關系好、形色結合得當,具有一定的刻畫能 力和美感;
③ 按所提供的圖片或文字資料作答,位置、形狀、數量等均不得改變,答卷上不得添 加與試題無關的其他内容,否則按不切題處理并扣分;
④ 禁止在卷面上使用定畫液、噴劑等膠質材料。
(三)速寫考試
1.考核目标
主要考查考生對物像動态的感知能力和表現能力。
2.考試内容範圍
人物動态、組合人物動态、人物動态與環境的組合。
3.考試要求
① 考場提供考試用紙,考生自備黑色鉛筆、黑色炭筆、黑色鋼筆、黑色簽字筆或黑色馬克筆,畫闆及與考試相關的繪畫用具;
② 構圖布局合理、形體結構比例準确、表現生動、造型完整,所有形态必須在同一卷 面上完成;
③ 按所提供的圖片或文字資料作答,答卷上不得添加與試題無關的其他内容,否則按 不切題處理并扣分;
④ 禁止在卷面上使用定畫液、噴劑等膠質材料。
上海市聯考大綱---------------------考試性質和目的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一考試是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目的是通過考試對考生專業水平及綜合素質進行評定,為高校選拔适合專業培養的考生提供基本依據。
考察要求
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着重考查考生的綜合藝術素養、審美與觀察能力、造型能力及藝術表現能力。
考試科目和分值
素描、色彩和速寫科目均為必考科目,專業總成績滿分為450分,其中,素描150分,速寫150分,色彩150分。
各科目考試内容和要求
(一)素描考試
1.考試内容
人物頭像、石膏像、靜物。
2.試題形式
寫生、默寫或按照提供的圖片進行描繪。
3.考試要求
① 構圖完整,透視比例準确;
② 結構嚴謹,明暗層次合理;
③ 塑造充分,體積感強;
④ 形象生動,富有藝術表現力。
4.考試工具和材料
① 試卷紙為四開畫紙(考場提供)
② 繪畫工具為鉛筆或炭筆等(考生自備)
5.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二)速寫考試
1.考試内容
人物、場景。
2.試題形式
寫生、默寫或按照提供的圖片進行描繪。
3.考試要求
① 構圖完整,組合合理;
② 結構、比例準确;
③ 形體、動态協調;
④ 用筆生動,富有藝術表現力。
4.考試工具和材料
① 試卷紙為四開畫紙(考場提供)
② 繪畫工具為鉛筆或炭筆等(考生自備)
5.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40分鐘
(三)色彩考試
1.考試内容
靜物、風景。
2.試題形式
寫生、默寫或按照提供的圖片進行描繪。
3.考試要求
① 構圖完整,造型準确;
② 色調明确,注重色彩關系的對比與統一;
③ 強調色彩塑造能力;
④ 用筆生動,富有藝術表現力。
4.考試工具和材料
① 試卷紙為四開畫紙(考場提供)
② 繪畫工具材料為水彩、水粉等(考生自備)
5.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湖南省聯考大綱---------------------
考試性質
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美術類省統考)是面向全省報考普通高等學校美術類專業的考生組織的專業基礎技能測試,是我省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美術類省統考主要考查考生的審美能力、觀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現能力和技法的運用能力。
考試科目及分值
美術類省統考共3個考試科目,滿分300分。
科目一:素描(110分)
科目二:色彩(110分)
科目三:速寫(80分)
考試内容、要求及形式
(一)素描考試
1.考試目的與能力要求
通過寫生、表現圖片規定内容或文字材料描述内容的方式,考查考生對畫面的構圖、比例、形體、結構、透視等方面知識的理解、運用和表現能力。
能力要求:
① 素描造型能力、構圖能力、對物象的結構、比例、特征的把握能力以及藝術表現能力;
② 運用素描常用工具材料塑造及表現對象的能力。
2.考試内容範圍
靜物、石膏像、人物頭像、人物胸像、人物帶手半身像。
3.考試形式與用具
① 考試形式:寫生、表現圖片規定的内容或依據文字材料描述的内容進行相應的表現;
② 考試用具:八開素描紙,由考點提供;限用鉛筆、炭筆,考生自備畫具。
4.考試分值與時量
① 考試分值:滿分110分。
② 考試時量:180分鐘 (如果使用模特,模特每過1小時休息5分鐘)
5.試卷評分權重
構圖占20%
比例、透視與結構占40%
素描造型能力占20%
素描表現技法占20%
6.複習備考建議
① 學習和運用藝用人體解剖知識、繪畫透視知識,以寫實為主要表現手法,加強造型基本功的訓練。
② 熟練運用鉛筆、炭筆工具表現對象。
③ 培養敏銳的觀察能力及準确、生動的表現能力。
④ 注重研習經典的素描作品範例,熟悉和理解素描技法,提高審美能力、鑒賞能力和表現能力。
(二)色彩考試
1.考試目的與能力要求
通過寫生、表現圖片規定内容或文字材料描述内容的方式,考查考生對色彩基礎知識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對色彩的感受和表現能力。
能力要求:
① 通過對色彩的觀察和感受,發現和表現色彩美的能力;
② 運用色彩組織畫面的能力,包括構圖以及表現色相、純度和明暗等色彩要素的能力;
③ 有一定的色彩寫生基礎,掌握基本的色彩造型規律;
④ 有一定的色彩創作基礎,能夠運用色彩知識構思立意;
⑤ 運用水彩或水粉材料和技法表現的能力。
2.考試内容範圍
靜物、生活場景或風景。
3.考試形式與用具
① 考試形式:寫生、表現圖片規定的内容或依據文字材料描述的内容進行相應的表現。
② 考試用具:八開水彩紙,由考點提供;限用水彩、水粉,考生自備畫具。
4.考試分值與時量
① 考試分值:滿分110分。
② 考試時量:180分鐘。
5.試卷評分權重
構圖占15%
色彩關系與色調占40%
色彩造型能力占30%
色彩表現技法占15%。
6.複習備考建議
① 了解色彩學基本的理論知識和色彩造型的基本規律。
② 掌握水粉或水彩畫表現工具材料的性能、特點和表現技巧,做到能較熟練地表現對象。
③ 除提高寫生能力以外,還應加強創作能力的訓練。
④ 注重從生活和經典作品中汲取營養,提高審美能力、鑒賞能力和表現能力。
(三)速寫考試
1.考試目的與能力要求
通過寫生、表現圖片規定内容或文字材料描述内容的方式,考查學生在短時間内對物象比例、結構、透視關系、動态規律等方面的觀察理解能力和綜合表現能力。能力要求:
① 對物象的比例、形體結構、透視關系、人物動态規律的觀察、理解和藝術表現的基本能力;
② 速寫工具材料的掌控能力。
2.考試内容範圍
人物、道具或場景。
3.考試形式與用具
① 考試形式:寫生、表現圖片規定的内容或依據文字材料描述的内容進行相應的表現。
② 考試用具:八開素描紙,由考點提供;限用鉛筆、炭筆,考生自備。
4.考試分值與時量
① 考試分值:滿分80分。
② 考試時量:30分鐘。
5.試卷評分權重
構圖占10%
比例、透視與結構占50%
人物姿态表現占20%
速寫表現技法占20%。
6.複習備考建議
① 理解和運用藝用人體解剖知識、人物動态變化規律和繪畫透視知識,以寫實為主要表現手法,加強人物、道具和場景的速寫訓練。
② 熟練運用鉛筆、炭筆工具表現對象。
③ 加強對日常生活的感受,培養敏銳的觀察能力及準确、生動的表現能力。
④ 注重研習經典的速寫作品範例,提高審美能力、鑒賞能力和表現能力。
天津市聯考大綱---------------------
考試性質
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相關專業根據考生的專業和文化成績,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考試形式及範圍
考試形式為默寫或寫生,或根據提供的圖片等相關材料完成規定内容。
① 考試範圍:速寫、素描和色彩,每科100分,總分300分。
② 考試時間:速寫30分鐘,素描180分鐘,色彩180分鐘。
③ 專業範圍:美術學、繪畫、中國畫、雕塑、攝影、書法學、動畫、戲劇影視美術設計、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産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公共藝術、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專業等,以及招生院校要求參加市級統考的其他美術與設計學類本科和專科專業。
考試内容及要求
(一)速寫考試
1.考核目标
考查考生對速寫基本技能的掌握,要求在較短的時間内,運用速寫的造型要素畫出人物動态或組合關系,做到比例、結構、動态、形象刻畫準确生動。
2.考試内容範圍
人物動态、人物組合或人物與環境組合
3.考試要求
① 構圖完整,組合合理;
② 人物結構、比例準确;
③ 人物形體、動态協調,形象生動;
④ 用筆生動,富有藝術表現力
(二)素描考試
1.考核目标
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礎能力,包括對形體、結構、空間、黑白、質感、構圖等方面知識的認識、理解和表現能力。
2.考試内容範圍
靜物或人物頭像
3.考試要求
① 形象鮮明,構圖完整,解剖、透視關系正确,形體、結構關系正确 ;
② 有深入的刻畫能力,重點突出,畫面整體感強;
③ 結構嚴謹,明暗層次合理;
④ 形象生動,富有藝術表現力。
(三)色彩考試
1.考核目标
考查考生對色彩基本知識和表現技法的掌握,包括色彩原理、色彩感受、繪制技法、組織色調以及表現能力。
2.考試内容範圍
靜物。
3.考試要求
① 形象特征明确,構圖完整;
② 色調協調,色彩豐富,黑白灰層次合理;
③ 強調色彩塑造能力;
④ 用筆生動,富有藝術表現力。
考試用具及要求
① 速寫紙、素描紙、水彩紙由考點提供。
② 畫闆(畫闆上嚴禁張貼小稿)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③ 素描可使用鉛筆或炭筆;色彩可使用水粉、水彩、丙烯(不得使用油畫顔料);速寫可使用鉛筆或炭筆。
④ 試卷上不允許噴灑任何上光或固定材料。
⑤ 畫面不得出現任何記号或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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